琳达口气轻蔑不屑,“别提了,垃圾公司,早晚倒闭。”

半年前,他们的产品经理想找宋稚做代言。这种企业琳达根本不放在眼里,但那边的产品经理托了八百个朋友找琳达攀关系。

琳达一来受不了那边的狂轰乱炸,二来正好那天和宋稚吵架,她气不过宋稚成天好吃懒做,干脆帮他接下了沈氏的薯片代言。

宋稚的广告一上,他们产品的营业额直线上升,但谁想到他们旗下的公司拆东墙补西墙,赚来的钱大多用于还债,而宋稚的代言费却一拖再拖。

一个月前,琳达已经把公司告上了法庭,案件目前还在审理当中。

“你把代言合同和状告书发给我。”宋稚继续道:“那个吴氏企业呢,我没代言过?”

听他们的聊天内容大概能知道,那两个老板的都在经营食品公司。

而市面上九成的食品企业都会邀请宋稚做代言。一来宋稚喜欢零食,二来宋稚的粉丝以年轻人为主,是零食饮料的大众消费群体。

更重要的是,宋稚代言从不看价格,也不在乎品牌商的大小,也许只是他今天吃到这款零食味道不错,心血来潮就会同意代言。

也正是这个原因,品牌商都愿意递上申请书试试运气。一旦成功了,他们的零食也能在一夜之间翻红,赚得盆满钵满。

“祖宗,就你这破工作效率,以为所有品牌商都能有资格找上你?”琳达不屑道:“吴氏还压在一沓申请书下面呢,等我三个月,估计有时间审到他们。”

“怎么着,你打算给他们走后门?”琳达又加一句,“他们家奶茶巨难喝,我那个垃圾前男友总给我买。”

宋稚轻笑道:“你先把他的申请书发给我,至于要不要代言,看我心情。”

“你小子突然谈工作,要干嘛?当了富豪家的小老公,竟然开始努力工作了?”

“秘密。”

宋稚看着琳达发给他的合同和起诉书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