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梵天身穿一身黑色西装,没有打领带,两只手随意地插在西裤口袋里,看起来既慵懒又正经。
简之下意识地以为自己看错了,但他又仔细看了看,这条街上最靓的仔确实是那个穿西装的人,他这才确定他家那不正经的狗子竟然穿上了西装。
是的,梵天穿上了西装,把两条大花臂藏了起来,不用想也知道这是为了简之。
不仅如此,他那每天早上起来都乱糟糟的鸡窝头用发胶梳得一丝不苟,使得整张帅气的脸庞毫不掩饰地露了出来。
不知为何,简之总觉得今天的梵天身上没有任何痞气,反而重叠着曾经那翩翩贵公子的影子。
如果是当惯了小混混的人,绝不可能仅靠换身衣服,就改变身上的气质。
梵天很快也看到了简之,两人视线对上,小狼狗露出帅气逼人的笑容,简之身旁立马响起了一声尖叫,吓得他差点打个趔趄。
“他在看我!那个alha在看我!啊啊啊!”
“他在对我笑!我的天啊啊啊啊阿伟死了!”
简之的眼角抽搐了一下,心想他家狗子明明在看他好吗。
他快步朝梵天走去,等两人只有一步之遥时,他压低声音道:“快走吧,都在看你。”
“老婆你不高兴吗?”梵天站在原地没有动,“怎么黑着一张脸。”
简之抿了抿嘴唇,没有接话,脸上的不爽显而易见。
梵天微微叹了口气,语调落寞地说道:“我已经把纹身藏起来了,你为什么还是不高兴?”
简之皱起了眉头,他哪是不高兴这个?
他主动拉起梵天的手往林荫道的阴影里走,边走边道:“我不高兴别人看你。”
身后的梵天突然站定,简之没拉动,不得不也跟着停了下来。他转过头去,见梵天的脸上又恢复了笑容,不禁脸一红,低声催促道:“还不快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