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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西泽应声抬头,看到此人后脸上露出笑容,他站起来和对方握了一个手。

宋觅在一旁好奇地小声问:“谈总,这谁呀?你认识吗?”

谈西泽言简意赅地告诉她,这是他在伦敦大学就读时的好友,也是同学,还是室友。

一个相当开朗的乐天派。

有个很常见的大众名字,叫john,翻译过来就是约翰。

约翰热情似火,用水平一般的英文滔滔不绝,大致意思是他非常高兴见到谈西泽,两年时间没见也相当想念。

谈西泽见他中文讲得实在是吃力,还断断续续的,于是善意地主动提出用英文交流。

约翰欣然说ok。

那是宋觅第一次听到谈西泽说英文,是标准的british aent(英伦腔)。

英伦腔经常被人们说是世界上最性感的口音。

潇洒优雅的英伦腔一开,听的人只会觉得怎么都听不够,听他和约翰寒暄交流,宋觅在旁边越听越想听,意犹未尽得很。

她想到上回让他说英文,他告诉她,以后总会有机会听到的。

眼下算是机会已到。

在她看来,他在英国几年书真的没白念,这个口音真的性感得要命。

聊上一会后,约翰注意到坐在谈西泽身旁的宋觅,一脸的八卦,用外国人惯有的夸张表情说了个,然后用英文问:“kison,这是你女朋友吗?”

谈西泽点点头,自然无比地介绍:“叫宋觅。”

约翰用生硬的中文重复她的名字。

宋觅点头微笑回应。

约翰提议想要和他们两人拼桌,一起吃个饭,他说自己也是和女朋友来的,女朋友去洗手间了还没回来,两人还没点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