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蹄是她提前糟好的。新鲜猪蹄冲洗后,在沸水锅中焯去血水码入砂锅,大火煮开后改用微火煮多半个时辰,等到猪蹄皮肉软烂后捞出来。
猪蹄晾凉后,薛盈从背面入手取出骨头,每只猪蹄横切成两大块,倒入香糟浸泡半日,糟猪蹄便做好了。
糟猪蹄的关键是糟卤,每家酒楼都有自己的秘制配方,薛盈是将酒糟、黄酒和盐按特定的比例混合,制成的糟卤有异香。
李维不喜欢吃猪蹄,是因为必须用手抓着去啃,食相实在不雅。可是这道糟猪蹄一上桌,一股浓郁的酒香便扑鼻而来,勾起他的酒瘾,更何况,经过香糟长时间浸泡,猪皮的颜色像琥珀一般晶莹透亮,看上去就十分诱人。
李维只迟疑了片刻,便下手抓起猪蹄咬了一口,经过长时间的闷煮和糟制,肉质十分软烂,入口有浓郁的肉香,而酒糟有强大的消腻能力,能使猪蹄完成从肥腻到清爽的口感转变,吃起来咸鲜爽口。
不出半炷香时间,李维便将两块猪蹄啃完了。薛盈望着他,颇有些目瞪口呆,她实在没料到,李维竟然会不顾仪表,在众人面前下手啃猪蹄,这入乡随俗的也太快了。
薛盈还在发呆,却听李维低声道:“梁永年此人一向老奸巨猾,官府怀疑他的资财来路不明,却一直没找到漏洞,你既然拒绝梁府的提亲,日后可要多加小心了。”
“不用你操心。”薛盈冷声道,她突然想到,李维是怎么知道自己拒绝了梁府的提亲的?不由狠狠瞪了他一眼。
谁知李维的嘴角向上翘起,放缓了声音道:“时候不早了,我先告辞,明天再来。”
“谁也没请你来啊。”薛盈颇为恼火,转头一看,李维已经起身离开了。
作者有话要说: 文案中场面来了。男主埋头啃猪蹄,还挺有画面感的,哈哈。
第36章
这天午后, 薛盈忙碌了一早上正要回房小睡片刻,没料到秦风上门来找她了。
秦风眉头紧皱:“薛娘子,我们店里最近遇到大麻烦了。”
“哦, 这话怎么说?”
“薛娘子可知, 梁永年垄断了京城的海鲜市场, 坊间小贩供货, 先要供他店里挑选, 他不要的才能轮得到别的酒楼。这段时间他有意与东家为难,坊间小贩提供给我们的海鲜都是不新鲜甚至变质的,长此以往可怎么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