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章偷偷放点小阿诺德~
第44章 14一名刺客(1)
维克菲尔德东边有一座巨大的森林。
爱德华兹们世代戍守于此,拦住来自北边的亚巴顿帝国的伤寒疫病,挡住西边诺伦帝国的征服欲望,也得抗住东边密特拉王朝的野蛮生长。
米谢丽雅女王为阿诺德·爱德华兹侯爵的城堡赐名“翡翠城”,以纪念他美丽的、像世上所有绿宝石之光辉汇聚的眼睛。翡翠城东边的那座森林反常地生满四季常青的山毛榉、圆柏、油松、冬青、云杉和樟子松,连五角枫都咬紧每一片绿叶挨过冬季的飞雪,参天浓郁的树林好像荒芜的亚巴顿帝国或野蛮的齐格弗里德联邦特有的景象,又仿佛一只绿色的眼睛,驻守在诺伦帝国的边境,日日夜夜、生生不息。
长辈们很少去阿梅希斯特森林,从第一位爱德华兹侯爵开始便是如此。在阿诺德·爱德华兹从战场上回到诺伦之后的半生中,他从未走进它半步。
阿梅希斯特是一位美丽的异教徒,森林之神戴安娜的神眷者。太阳神典记载,她引诱了太阳神密特拉最爱的圣徒该隐以至于他叛教并死于密特拉之手;神追杀阿梅希斯特七日七夜,用企图庇护她的戴安娜的血染红了森林中的大湖,也就是后来的血湖;阿梅希斯特被戴安娜变为一尊紫水晶雕像,最终还是被密特拉以伟力击碎,杀死在边境森林中。森林中的确有一个紫水晶矿,不过早已被爱德华兹侯爵送给了教会。
?——这是他从小听到大的故事。很奇怪,他对“长大”没有什么特别的印象,好像还没来得及成为一个独当一面的男子汉,他就永远地与维克菲尔德的春天一起留在了融冰的土地里。
不过,长辈们的事是长辈们的事,他还是常常和哥哥还有表兄弟们,以及他们所有人的狐朋狗友一起跑进森林里去打猎。哥哥只比自己大两岁,但每一回都能射中至少一只野兔,运气好还会有野鸟甚至鹰。坏小子们轮流扮演牧师,压低声音、装模作样地模仿奥斯顿神父为猎物举行安魂礼,此后由爱德华兹们解剖清理干净,架到亨利们准备好的火堆上去。
他的剑术不错,弓箭就很一般了,爸爸说那是因为他年纪小,力气不够大。他可真羡慕哥哥呀!哥哥会穿长靴和双排扣马甲,一枚怀表从胸口垂下银链来,另一条银链连着由柳叶刀、黄铜针筒、纱布、野草组成的家纹胸针,用一枚太阳十字扣在领子上;浅褐色的头发被打理得整整齐齐,这一年的生日会上,爸爸送给哥哥一根带黄铜望远镜的红檀手杖,哥哥戴着手套透过镜片严肃地观察天空的样子好像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但是作为弟弟的他,还是一个露着容易擦破的膝盖、穿着小皮鞋到处乱跑的小家伙。
哥哥是世界上最厉害的年轻人。他以后也要像哥哥保护坏小子团伙一样好好保护妹妹。莉莉比自己又小一岁,看起来还很丑,但是爸爸说以后会变漂亮,妈妈说不管怎么样那是你们的妹妹。
这是一个丰收时节的秋日。坏小子们可以在大人们的允许下进入阿梅希斯特森林狩猎,当然,这种情况下会有比平时更多的骑士、仆从和猎犬,不过管他呢。偷偷摸摸和光明正大各有各的风味,调节一下就好。他清晨迷迷糊糊地起来,闹着不想穿笨重的外套和围巾,反正跑跑跳跳一会儿身体就要热起来,而且到了中午太阳会很毒;但是文森特那个臭老头闻风而来,差点叫醒爸爸妈妈们去告状,哥哥也跟着教育了他。于是,直到背着小包和同伴们在森林前会合,他都不大高兴。
那时候他在想什么呢?总之,是一些无关紧要的小事,反正他不可能真的去讨厌哥哥。往常和以后,他总是乖乖地跟在哥哥后边端茶递水,给受伤的朋友们处理伤口好帮助他们跟眼尖的女仆长们隐瞒进森林疯跑的罪行。但只有那个格外寒冷的清晨,仿佛是命运残酷而充满诱惑的召唤,他迷迷糊糊地踩着脚下仍然青翠欲滴、只是露水乱溅的绣线菊,想着那点单纯的烦恼,一个人走丢了。
这事怎么想都很不可思议。可能性也不是没有,毕竟为了让少爷们玩的开心,骑士和仆人们四散在森林中,猎犬也被大家分别牵走,阿尔弗雷德叔叔借给他们的“娜娜”的粗哑的叫声也没有引起他的注意。年纪小的跟着年纪大的,坏小子们一贯随心所欲无法无天,到处乱跑,也没出过什么事;也许是没人想到哈利的跟屁虫会一个人乱跑。
等绊在石块上一个趔趄、差点摔倒时,他才回过神来,惊恐地发现自己身边空无一人,只有清晨幽深的森林,以及又高又密的枝叶间透出的堆积着轻薄乌云的灰色天空。
森林深处隐约传来狼的呼啸。他不知道那是不是狼,但是骑士长约翰的儿子塞德里克在这儿猎到过一匹灰狼,把它做成了一件漂亮的斗篷;塞德里克已经比他父亲强壮了,爸爸说他会是爱德华兹家的下一位骑士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