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见完葛金晶,林冬回局里接上唐喆学又奔法院。路上看林冬开着车,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唐喆学问:“不是葛金晶写的日记,对吧?”
“不是。”林冬的语气中难掩惋惜之意,“但就像我猜测的那样,她确实受过侵害,刺伤同事是她的本能反应,然而无论我和何兰如何劝说,她都坚决不肯站出来指证罪犯。”
“是她多大时候的事儿?”
“从十五岁开始,持续到十八岁她考上大学。”
“我艹!”
不用林冬再说,唐喆学已然猜到事实真相为何。对青春期女孩的持续侵害,基本上只有关系非常亲近的人才可能做到,不外乎父亲、叔伯、舅舅姑父姨夫,甚至祖父外祖父辈的男人。曾经他无法相信这种禽兽不如的行径是如何发生的,但经手的案子告诉他,这世上就是有那种生而为人却不配为人的畜生存在。
而越是亲近的人,女孩子越无法站出来指证对方,忍气吞声不光是为了自己的名誉,还涉及到事情曝光之后家族成员间的关系,或者需要考量家庭经济收入。很现实的一个问题是,犯下这类罪行的男人往往是家里的顶梁柱,是掌控经济大权的优越感给了他作恶的底气,他知道,一旦自己入狱,家中收入锐减,生活条件将一落千丈。
所以林冬他们劝不动葛金晶也是很常见的情况,正所谓“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不是所有人都有勇气和能力直面生活的坎坷。葛金晶出狱之后只能找到在便利店打零工的工作,却住的起市中心的房子,可想而知是谁在支付她的日常开销。
“她的精神状态很差,就像只惊弓之鸟,旁边有个男人大声说话都能刺激得她全身僵硬。”林冬的语气颇为沉重,“我给她留了你的手机号,告诉她,如果需要找人谈谈,可以找你。”
唐喆学拿出手机查看了一下,果然有一个名为“金晶”的号请求加他微信好友,随手通过了对方的申请并主动发了个笑脸过去。自从接触悬案开始,他陆续成为一些受害者和受害者家属的“知心大姐”,日常工作中的一项便是聆听那些无处倾诉的苦闷和压抑。
现在文英杰正在逐步接手这项工作,比起唐喆学,同样作为受害者家属的文英杰更擅长和这些有着痛苦过往的人沟通。文英杰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他们,生活是有意义的,与其沉浸在过去的痛苦之中不可自拔,不如定下一个稍稍高远却不是那么遥不可及的目标,热情拥抱未来。
“看来还是得约陈钧的父母谈谈了,能见到本人最好。”唐喆学又给岳林发了条消息,让他尽量说服陈钧的监护人去面谈。其实这种事由他或者林冬出面的成功率更高一些,然而得给新人锻炼成长的机会,不能总把饭端到眼前喂他们吃。
发完消息,向日葵案暂且放一边,接下来得把注意力中在常金轩名下的那辆车上。虽然有执行庭的人跟着,但他们没有搜查令,寻找证据只能看眼睛看到的地方。严格意义上来说,一旦他们上手翻找车辆里遗留下的血迹或者其他证据,那就算是非法取证了。刑辩律师往往会在拿到证据的第一时间就想方设法咬证据合法性的问题,而以往的教训告诉他们,依法取证是侦查员工作中必须排在第一位的要务。
确如预想的那样,执行庭的工作人员假模假式检查扣押资产情况时,公司里的一位员工始终脚前脚后的跟着,导致林冬不可能在人家眼皮子底下钻车里打手电筒翻找证据。万一到了起诉阶段,人家的律师一做调查,发现,哦,原来你们非法取证啦,必得功亏一篑。
这种时候就得唐喆学上了,拉着那公司职员山南海北一通神侃胡聊,十分钟没到都开始称兄道弟了。聊着聊着给拉远处抽烟去了,同时给林冬使了个眼色,让他抓紧时间找证据。
等唐喆学带那名员工走远,在确保周围没有摄头的前提下,林冬用开锁枪捅开车后备箱盖,先喷鲁米诺,等了一会打开紫外光手电一照,悬着的心终是归位——
在后备箱靠近车尾灯的位置,有一小块疑似血迹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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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提交的检材,与对比样本的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