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开心,揣手手!
大约过了十来分钟,浴室的门“吱呀”一声开了。
余鸿兮一身简单的白色t恤、中裤,规规矩矩的,只有亚麻色的短发还滴答着水珠,碎发湿漉漉地垂在眉宇间,将他玉色的面容衬得格外俊美凌冽。
青年缓步走到书架边上,随手取了一本书,随后便铺好被褥,坐到了床上。
修长的手指不紧不慢地翻开了书。
书里掉出一把袖珍手枪。
齐江冉愣了一下。
不至于,不至于,我虽然不喜欢这个粉色猫窝,但是我没哭也没闹,你不至于杀我泄愤啊!
他仰着脸,看着余鸿兮把手枪放到了枕头底下,像是在做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事情。
墨玉般的凤眸笼罩着一层冷冰冰的白光,光与影完美地刻出他俊美立体的五官,却莫名透着一股落寞孤独。
齐江冉怔忪许久,才慢慢回过味来。
一个人睡觉前还要在枕头底下藏手枪,还做得仿佛吃饭喝水那样习惯,得是经历过多少难以想象的危险。
就好像自己穿越过来之前,每天在医院病房里看到厚厚的诊疗单子,晚上睡觉都要握着一瓶药,才能勉强睡去。
虽然嘴上不说,甚至还能笑着安慰家人,但他其实是很没有安全感的。
余鸿兮……虽然看着冷冰冰的,但是,应该也跟他一样吧?
好吧,粉红色的猫窝就粉红色的猫窝,他不计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