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这种好事?
咬一口就能换他不生气也太划算了。沈闻霁果断选择加速项:“要不还是咬我一口吧?”
岑意想了想,扒拉被子打开一条缝,故意道:“那你手伸进来。”
被子里捂了半天有点缺氧,他顺着那条缝往外看,模糊的视野里捕捉到沈闻霁的身影。
他去茶几上抽了张湿巾,擦干净手指当真递进来:“咬吧。”
“……”
不咬不是人。
岑意心想我也不是吃素的,今天就让你长个记性。用力地一口咬下去,沈闻霁指尖骤痛,轻轻抽气,“嘶”了一声。
听起来就很痛。
岑意顿时顶着个乱糟糟的发型从被子里冒出头来,看清他指尖被咬破的口子里沁出血滴,自作自受咬完又心疼。
这可是我主唱弹吉他拿麦克风的手。
他的睫毛还湿漉漉的挂着泪渍,鼻尖也红着,精致的一张脸,无论什么样的表情都很生动好看。注视得再久也总是移不开目光,透着灵动,漂亮得像不知哪里钻出来的妖怪。
沈闻霁看着他捧起自己的手,小心地含住指尖,舌尖去舔。尝到血腥甜难吃,又有点嫌弃:“噫……呸。”
“……”
沈闻霁眼底的颜色沉淀得更深,手指稍退出一些,指腹抚过他的嘴唇,湿润的水渍里掺进艳丽的红覆上一层,更夺目,也更可口。
不止于语言的形容,是亲自尝过才能体会的美好感受。
岑意晕乎乎地想,这样是不是不太好,要是以后都遇事不决亲亲解决,岂不是太容易被蒙混过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