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天生便是个养尊处优的主儿,没变成人时,得凤翔帝君细心呵护,变成人后,将王府的财产挥霍一空。

除了吃喝玩乐选美男,什么都不用做,吃得好,穿得暖,肌肤保养得水嫩柔滑。

如此容貌,难怪会被那么多人爱慕追求,宁愿拼个你死我活,都不愿放弃。

白江畔不是很喜欢现在的这副容貌,太招人惦记了,但他很喜欢现在的这双眼睛。

黑眼珠大,眼白少,好像两颗晶莹剔透的黑葡萄,且视力极好,甚至能看清水中的微生物。

而且,明亮的眼眸中隐含着藏都藏不住的野性,显得格外灵动。

白江畔抬手摸了摸左眼下的那枚浅棕色小痣,发现有变大的趋势,不禁担忧不已。

这颗痣远远看去像泪痣,其实是一种斑点病,原主还是小绿菊时便有,一直没治好,身上也有好几颗。若放任不管,很可能会越变越大。

他发现锁骨上方的脖颈处有一枚菊花瓣形状的胎记,呈叶绿色,分外惹眼,赶紧向上拉了拉衣领,挡住了这枚胎记。

若被人看到,定能猜出他是百花族人,疯狂追求他,争抢他,那就麻烦了。

要知道,百花族人未嫁人前,一直躲在百香山上,就是为了避免被人争抢。谁让百花族人太过稀有,人人觊觎呢。

天色渐晚,白江畔找了个山洞暂时安身,并给焦冻凤凰搭了个草窝。

可惜,焦冻凤凰鼻息全无,心跳静止,死的透透的,再也没有活过来的可能。

白江畔生了一堆火,盘膝而坐,开始练功。

他必须在天亮之前完全掌握飞天术,确保自己有足够的能力逃生。否则,只会任人鱼肉,毫无反击之力。

他聪明有悟性,再加上体内灵气充沛,不过一个时辰,便掌握了其中要领,飞到山洞外的大树顶上,抬头观察天空,分辨方向,以便明天离开时找得到东西南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