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不过新鲜和热闹始终是一时的,最主要的还是菜品好。

好在当初青山镇红极一时的菜煲还没在这流行开,因为这个,金香楼倒是又红火了一番,最开始那阵子,几乎要靠预定才能吃到,倒也有走南闯北的人曾在青山镇吃过,突然在长安吃到的时候还呆住了,虽然之前在荆州其他几个地方也吃到过,但到底不正宗,今日吃的却和在青山镇吃到过的一模一样,后来打听了一番才知晓原来不是撞了名字,而是把分店开到长安城来了。

如此一番,口口相传,金香楼的生意居然开业超过一旬也没下去。

……

开业快半个多月了。

七月多闷热,偶尔下几场雨,不仅没能把热气消散掉,反而还让人更加闷得发慌,一年四季里,阮妤最不喜欢的就是冬夏两季,一个太热一个太冷,这天又是个艳阳晴日,金香楼生意照旧很好,阮妤让后厨熬了酸梅汤,又特地让人凿了冰放进去,但凡来吃饭的客人都会送上一大碗,给他们解渴消暑。

酒楼里每扇窗户也都让人换上了竹帘,以免外头的艳阳照进来,四个角落还放了冰块,还请工匠做了风轮放在冰块旁边,这样一来,酷暑炎日居然也透出了一些冰凉。

阮妤这间酒楼位置本就不错,正通几条主街,平时逛街都喜欢来这块地方,加上她又舍得在冰上花钱,倒也积累了一批老顾客,每到饭点,几乎座无虚席。

也不是没有人来找过麻烦。

最初他们觉得阮妤一个女流之辈,又没有什么靠山,免不得过来找她的麻烦,不想来找麻烦那日正被跟着霍青行过来蹭饭吃的窦文、冯宾二人瞧见,这两人当场一通发作,直接把人吓跑了,加上后来又有他们的宣传,不少鹿鸣书院的学子也喜欢上了这个地方,平时中午吃饭或是闲暇时分都喜欢往这跑,俨然是把这地当做他们聚会的地方了,那些可都是长安城中金贵的少爷,有他们在,哪里还有没眼见的来这找麻烦?

……

已经到饭点了。

阮妤这几日让人做了一些新菜式,多是一些爽口的菜肴,正适合这个闷热的夏天,这会她刚从后厨出来,打算往二楼去,就瞧见冯宾、窦文从外头走了进来。

“嫂嫂!”

窦文先出声喊她。

冯、窦二人起初是因为霍青行才过来捧她的场,时日久了,倒也和阮妤逐渐熟悉起来了,尤其是窦文,他本就好吃,阮妤这间酒楼的菜肴几乎各个对他胃口,如今他们三人之中,他几乎比霍青行跑得还要勤。

对于这个称呼,霍青行起初听到的时候还红了脸,让窦文不要乱喊,阮妤倒是无所谓。

这会见他们来,也就止了要上楼的步子,笑着朝他们走去,“今日怎么这么晚才过来?”又扫了一眼,问,“霍青行呢?”

“明光被先生留下了,得晚些时候才能过来。”冯宾替她解了惑。

秋闱在即,霍青行不是长安人,之后得回荆州准备科考,也因此,他现在比其余学子学得要更多些……阮妤点点头,“那你们先上去,今日上了几道新菜式,我让厨房给你们送上来。”

窦文一听有新菜,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

阮妤正要去后厨,见他们没有动身的意思,倒是又笑着问了一句,“怎么不上去?”

窦文笑道:“还有个朋友,嫂嫂不用管我们,人来了,我们就上去了。”

阮妤点点头,也没有太放在心上,刚要离开,却听到一道声音在身后响起,“明光他媳妇呢?快让我看看!”这声音颇有几分熟悉,加上说的人又是她,阮妤便停下步子,循声看去。

目光所及是一个头束金冠,身穿锦衣的少年人。

少年约莫十五、六岁,穿着一身束腰锦衣,手里握着马鞭,像是刚从练武场上下来,长眉凤眼,很爱笑,这会正歪着头往四周打量着,看着是个十分阳光的少年郎。

阮妤看得心下却微惊,难得有些失色地喊人,“豫王?”

李璋笑盈盈的脸和阮妤的脸对上时也是一愣,竟比她还惊讶地喊道:“表,表姐?”挂在窦文和冯宾身上的手也掉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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