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死了,按照心意选了,那不才是对得起自己吗?”严言看他,少了那么点傻狗的模样。

安歌却不满,傻狗虽然傻,跟缪柏言一样有些薄情,生死都不顾。缪柏言是个最为及时行乐的人,常说死不算一回事。

那是因为他们没有真正死过。

安歌“哼”了声,撑着地面起身,他已经做好决定了。

他弯腰抱起竹篓,里头是没吃完的樱桃,用脚踢了踢严言的腿:“快起来,快走!我要关门了!”

严言站起来,安歌反手就要关门。严言急道:“安歌!”

“又怎么?”

“手机还没给你呢……”

安歌回头瞪他,非要惹自己生气吗?非要提醒自己他的本质?好啊,这是自找的,安歌又抬脚去作势往他身下踹。果然,他立即往后退去。

“哼!”安歌拍上门,再得意拍拍手,这招果然好用。

安歌给明雁打电话,约好明天两人见面。

他做好决定了,他想遵从自己的心。他要演戏,严言不是缪柏言了,不会再有人强迫他、包养他,他想做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况且……现在的家太破、太小,他很爱这个自己长大的地方,但家里太过阴暗,妈妈甚至有风湿,但凡阴雨天,必要浑身酸疼。这里离妈妈上班的地方也远,他想换个近点的。

明雁说得没错,总要打工的。那他为什么不选择一个自己最擅长,回报率最高的?

可他没想到的是,妈妈竟极力反对。

晚上等妈妈下班,他高高兴兴地和妈妈说了这件事,他以为妈妈会毫不在意,一向温柔的妈妈却一反常态地尖声道:“不行!”

反倒将安歌吓了一跳,他难得发愣地盯着妈妈看。

妈妈有些发抖,看着被自己吓到的儿子,抖了会儿,她才平静下来,再说一遍:“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