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凯拿开手依然乐得不行,以至于看向陆菟时,两眼都放起了光,迅速走过去,一把就要握住她的手疯狂感谢,被权午冷冷拍开。
钱凯毫不在意,脸上笑容更加灿烂:“嫂子!嫂子!你就是我的救命恩人啊!你太给兄弟们长脸了!要不是你,单驹这狗东西怎么能吃这么大的瘪!”
陆菟:“……”刚才我看你也没比单驹强到哪里。
她轻笑:“没什么,阿午朋友今晚都来了,我们也不该缺席。”
“大气!嫂子,你太大气了!”钱凯拍着胸膛向周围人介绍:“你们看看,这才是我权爷的女人,大气,那不是一般人!我们权爷宠她,就该!来,大家伙都看好了,这就是你们大嫂!以后见到大嫂,都给我客气点!”
陆菟:“……”
万万没想到,钱凯会像个中二少年,这么向所有人介绍她,就好像她是路边胸口碎大石的卖艺的。
今晚第三次,所有人的目光又再次聚集在她身上,并且比之前更加炽烈。接连有人喊着大嫂同她打招呼,陆菟虽然对钱凯土到家的介绍方式无语,不过脸上倒是笑的优雅开心。
“你叫他阿午?以前,他只喜欢我喊他阿午。”整晚基本都保持沉默的曾衫站在她面前,没有同他身边的男人打招呼,先和她说起了话。
陆菟将目光收回,看向面前漂亮端庄,优雅大方的曾衫,心里响起了一首土味之歌:
她来了她来了,她脚踏白莲走来了……
这才是她今晚要来的原因啊。
权午喜欢过曾衫,陆菟也不意外,在小说里,她和权午两人门当户对,从小一起长大,青梅竹马,对权午这个缺乏家庭温暖性格又阴冷怪异的人来说,曾衫无微不至的关怀可没少温暖他那颗心。
要获得权午的喜欢,陆菟必须把这个人剔除。
陆菟很喜欢曾衫锋芒毕露的说话方式,不过心里赞赏,嘴上就没那么客气了。
她无辜地对曾衫眨了眨眼,“嗯?那你现在喊他阿午,他还会回应吗?”
单纯,好像真的是发自内心的一个小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