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观南带安饶去店里选领带夹的时候,柜姐拿了一排限量版过来给他挑选,他看也不看,决定权直接交给安饶:
“你觉得我戴哪个好看。”
安饶看了一圈,指着店内最角落一只一直卖不出去的兔子造型领带夹:“就这个吧,沅沅喜欢小兔子,那我也喜欢。”
本来只是一句玩笑话,楚观南却对柜姐说:“就那只,包起来吧。”
柜姐都傻眼了。
那只领带夹是他们学设计的店老板的女儿的处女作,老板觉得很有意义,摆在那里显摆自家闺女的专业水平而已,从来没想过能卖出去。
谁会买一只兔子领带夹啊,这不胡闹嘛。
结果还真就有那爱胡闹的。
非但如此,买回家后,楚观南拿着当宝贝一样擦了不知多少遍,安饶也劝过他别戴这种的太幼稚了,楚观南举起小兔子笑道:
“只要是你选的,就是最合适我的。”
回想结束,安饶暗暗叹了口气。
果然,对楚观南说话前必须要再三思量,毕竟这家伙耿直的脑回路堪比地球赤道。
他悄悄看向楚观南,他正大方挥手同在场记者打招呼,来之前公司要求他化妆他也不化,可即使是不化妆,在娱乐圈这种美人制造厂中依然鹤立鸡群。
不愧是圈内风向标式人物,他来都不用主动上前,所有记者都会闻着味儿赶来。
安饶也跟着沾了回光,他从没体验过如此大阵仗,闪光灯闪的他一度睁不开眼。
这时候,一只手伸过来遮在他眼睛上方。
他抬头,见楚观南对着一众记者礼貌微笑道:“不好意思,饶饶之前眼周受过伤,不太适应强光,大家可以关掉闪关灯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