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久九很羞愧,以至于后来林郡去打球的时候,他只敢坐在观众席上,偷偷看,偷偷在心里贪。
可十七岁那个夜晚,他在他母亲墓碑前哭过之后,便不想贪了。
因为林郡是那么清风霁月般的存在,他不能也不应该把他拉到俗世里,把他变得丑陋。
他是他的奢侈品,却不是必需品。
没有他,他也一样可以活。
可是忽然间,那么远的林郡一下子就近在了眼前。
好像随着距离的接近,他的光芒也会同步放大,大到足以炽伤他。
足以影响掌控他的感情,让他口是心非,不上不下,不再确定自己想要什么或者不想要什么?
这样的状态让他抗拒,却又无力抗拒。
原来,他并不像自己想象的那么心如止水,不会被任何人所影响。
他终究还是高估了自己。
傅久九变成了一只鸵鸟,把脑袋埋在被子里。
不去看,便不会被吸进林郡那双滚烫眸子里。
他害怕被融化被吞噬,更害怕再找不回自己原来的样子。
可是他却完全没有注意到,他把自己的脑袋藏起来了,可小巧圆润的屁股还在外面翘着。
像是邀请,让人不能不想入非非。
直到那滚烫的温度覆上那个位置,把他烫的浑身一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