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甚至还把这诗,编了曲,当着我的面,唱得那叫一个欢。
我气得七窍生烟,抬腿就要踹成章和,他身子灵敏,稍稍一躲。可怜我脚上那只绣花鞋,不偏不倚就飞到了齐修贤面前的砚台里,溅了他一身的墨汁。
我从惊魂中坐起身来,红桑听到动静后,拿了帕子过来给我擦汗。
外头的天,已经鱼肚白了,我拉着她的手问,“红桑,我昨天在学堂写的诗,可有带回来?”
她一面给我擦汗,一面摇头,“小姐又写了什么新诗?奴婢昨日并不曾瞧见。”
我不由地打了个冷战,清晰地记得,昨天我被成章和扛回来的时候,他的两手也是空空的,那么这诗,必定还在国子监了!
我倒不是真怕被他发现这诗之后,来嘲笑我,我是担心自己写的见贤思齐这四个大字。
成章和和齐修贤又是很好的朋友,若真发现了,恐怕叫人难以不往这上头想。
事关重大,我一定要赶在成章和前头,把纸笺给拿回来。于是,我便起身下榻,红桑顺着我的意思,手忙脚乱地给我梳洗打扮,又关切道,“小姐如此匆忙,是要去哪里吗?”
我一刻也不敢停歇,急急忙忙地给系好衣带,“我要去趟国子监,昨天落了点东西在那儿。”
红桑并不知,我要去找什么,只是担心我疲惫,便说道,“小姐,不如让奴婢替你跑一趟吧,现在天色还早着呢,若是去了,怕也只能在门口候着。”
“候着,我也得去!那东西,说不好能决定我的生死呢!”我对着铜镜,伸手去理额前的鬓发,又想起昨日良娣送的金步摇,便想着一并带上,回来的时候,专程找成章和,也好灭灭他的威风。
我要堂而皇之地告诉他,他丢得虽然是一对耳坠子,却是他太子的颜面。我和良娣的感情,也绝不会因为旁人的挑拨离间,而疏远半分。
我目光注视着铜镜,左手理鬓发,右手伸到妆奁里一顿乱摸。
金钗尖锐,一下子就划破了我的手腕,顿时鲜血直流,疼得直掉泪。
红桑见状,赶忙去取金疮药,我忍着痛把金钗从地上拾捡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