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意外的是,陈良娣也觉得这个法子挺妥当的,哪怕真的被发现了,逃跑起来,也要比笨重的襦裙方便许多。
长衫穿在身上, 又换了发髻,装成邻家书生的模样,只要举止再刻意一些,便可以假乱真。
说来也古怪,不知道夫子是否因夜观星辰有感,春来又多相思,好端端的一堂课,竟然变成了吟诗作赋。
说是让众学子们为心中最爱的那个人,写一首诗。
荒唐是荒唐了些,但学生们喜欢,有些甚至从位置跳站了起来。拍手欢呼的时候,还不忘夸一句夫子延年益寿,青春永驻。
听听,这该是一个未来朝廷栋梁该说的话吗?
罢了罢了,都疯了。
我倒也不会写什么诗,来这里也只是为了陪陪良娣,顺便看一看齐修贤。
自从我知道,他来这里之后,一刻看不到,心里就难受地不得了,想哭,更想拉着他叙叙旧。
良娣对作诗这事,倒是感兴趣。可我记得,她同成章和吵得那么凶,也没合好,难道不会影响发挥吗?
我嘴里叼着毛笔,一手托着脑袋,直勾勾地盯着她,看她蘸墨,看她下笔。
她极有天赋,四周的学生们,锁着眉头,苦于不知该如何下笔的时候,她已经走笔大半。字迹娟秀温柔,我瞧了瞧,虽也不是很懂诗里的意思,但瞧见里头的花花草草,轻读起来,朗朗上口,那必定是一首再好不过的诗句了。
学生们奋笔疾书,我却像个大脸猴东张西望,试图能从旁人的笔墨中,拼凑出一两句,自己能用。
可惜无果。
有些是因为字迹实在潦草,有些是用胳膊遮遮掩掩的,旁人不知晓,还以为在书写什么淫词艳曲,须得这般小心翼翼护着。
陈良娣见我正瞧着她,便停下笔,笑着问我,“姐姐为何不写?”
我心虚地收回目光,顿了顿,答道,“我没有喜欢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