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还有啊,现在在军营,你别叫我公主了,容易暴露,要是你不介意,直接叫我‘小安’就成。”

语罢,就着营帐外头不怎么明亮的火把的光,赶紧朝将军帐走去。

留封若书孤身立在原处,瞧着愈行愈远的背影,苦笑更甚。

“想要吃下去......么?”

果然,如意已经不是如意,没了从前那些闺阁女儿的万千愁思,唯剩如此欢乐心境,便是侯夫人了。

狼牙状的明月越发惨白,堪堪将月光撒了满地,给翠绿的松木笼了一层轻纱,本是入冬后的唯一一抹绿,却偏偏生了糜烂白骨的惨状。

(老木:他本来就不是安如意啊国师!你清醒一点!)

安戈将汤饭送过去时,守帐的勤务兵已不见了踪影,许是得了方羿首肯才退的。

安戈瞧着帐内灯火通明,帆布上还有一个很明显不是方羿的人影,于是心中好奇——天都这么晚了,这猴子人呢?把谁藏帐里了?还让守帐的都退了,干什么呢?

于是蹑手蹑脚走近,在帆布上寻到一个指头大小的破洞,顺着望进去。

只见帐中一个至少有八尺高的壮汉分腿而坐,穿着还未退下的戎装,如劲松一般坐在插满小旗的沙盘边。

这人安戈认识——霍邦。

他从前跟霍邦有过一面之缘。当初,他代安如意出嫁,踏出国土没多久便被珩域的大将军司徒剑劫亲,司徒剑因爱生恨,本要拉着他同归于尽,却在千钧一发之际,赶来了霍邦。

霍邦是个很有担当的武才,英勇善战,十七岁便拿了武状元。不过他的性子容易冲动,故而这些年下来,神勇的名声传遍三军,但军衔却一直不高。他从前跟方羿打过仗,那时更是个初出茅庐的愣头青,只知喊打喊杀,后来跟着方羿学了许多谋略,行军打仗才好了些。他视方羿为恩师,方羿视他为朋友,两人便以亦师亦友的关系相处着。

这次蛮疆屠城,霍邦本在容国西部镇守,听到噩耗后即刻赶去,撞进眼球的是高高飘扬的蛮疆军旗,以及城外万人坑里的臭尸残骸,见此惨状,任何一个血气方刚的男儿都不可能忍受。于是他听闻方羿挂帅,便自荐请缨,哪怕革了军衔,当个无名小卒也不在意。

方羿向来赏识他,便还是跟当年平定内乱时一样,封他为先锋小将,冲锋陷阵皆在最前。

“哎哟,怪不得,这霍邦长这么俊,要我是那猴子,我也整日把他叫到面前,自己看着心里也舒坦。”

安戈盯着霍邦入鬓的剑眉,心中感慨万千。

他撅着屁股正偷窥得起劲,身后却蓦然传来一记冷冽的声音:

“何人在此?”

那一瞬,安戈明显感觉到划过脖子的杀气。

他认识这声音,于是赶忙回首,正正撞上凝眉走近的方羿。

不知为何,心中还有一丝胆怯,慌忙低下脸,将食盒举过头顶,“我我我来送饭的!”

方羿的着装跟往日很不一样,雍容华贵的宽大墨袍不见了踪影,取而代之的,是干练修身的玄血铠甲,以及肩后那片血红的披风,走路会有零散的甲片碰撞的清脆声。

他遥遥看见在帐前鬼鬼祟祟的安戈,只觉得这身影很是眼熟,毕竟没有几个人能欢(wei)脱(suo)成小夜叉这样,但转念一想也不对,那家伙现下肯定在侯府欢天喜地,站在屋顶哈哈大笑着发疯。

于是快步走近,恰好跟那双滴溜溜的眸子对上,虽然仅仅只有一瞬,甚至帐外的灯火昏暗到只能看清轮廓,但他已百分百确定,这人就是安戈。

小夜叉怎么会来这儿?

怎么来的这儿?

是......来找他的么?

不由分手抓住安戈的手臂,“你——”

话还没问出口,便被安戈急忙忙打断,“——我送饭的!送饭送饭只送饭,老实人别打我!”

他怕方羿没认出来,一个手刀把他的头砍断。

此时,帐中的霍邦听到响动,便掀帐门出来查看,“将军,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