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菜就是金针菇。胖团从数据库中搜出两个免费食谱, 恰好是一凉一热。
刚好, 前些日子于三娘和村里的小姐妹一道去临村采了些黄花菜,晒干了挂在西墙上。
叶凡一并取了来, 和金针菇一起用开水焯了, 再用凉水过一遍,洒上蒜末、姜末、盐, 装到盘里备用。
锅里放油,用葱花爆香, 热腾腾地浇在盘子里, 再调些米醋、芝麻油, 便是一道清凉爽口的葱油金针菇。
第二道菜,刚好就着锅里剩下的油加花椒炝锅,趁着热劲把切好的肉沫放进去, 洒上两勺酒、一勺醋,热锅翻炒三五下, 加上一把金针菇,少许盐,继续炒上片刻, 肉沫金针菇算是成了。
菌子的清香与肉味混在一起,直把人吃得舌头都要吞下去。
女眷们难得上了桌。
大郎媳妇一向话少,此时也忍不住赞道:“这菌子可真香,倒像吃肉似的, 早知道平日里就该留意着,采些回来,好歹能解解馋。”
于婶却是摇了摇头,道:“咱们这地界少雨,旁的菌子不多见,倒是有一样常在木头上见着,却是不能吃的,合该谨慎些。”
“婶子说的可是木耳?”
于婶笑笑,“这名字倒是恰当。”
叶凡略略一想,便知道她为什么说木耳不能吃了。
有一次逛超市,李曜指着货架上肥大新鲜的木耳对他说,新鲜的木耳带着一种毒素,只有经过太阳暴晒才能分解,也就是说干木耳比较安全,新鲜木耳最好不要吃,尤其是体质弱的人。
整天黏在一块不觉得什么,如今分开了,叶凡越来越发现李曜真是个人才,啥都懂,啥都会,跟他一比,他觉得自己就是个渣渣。
叶凡叹了口气。
于婶夹起一筷子金针菇放到他碗里,笑呵呵地说:“小小的人,叹什么气?来,多吃些,长个儿。”
叶凡吸了吸鼻子,愤愤地塞了一大口。
然后,他眼睛一亮,终于发现自己有一样比李曜强——人缘。
李曜虽然很厉害,却也有着大多数“厉害人”的通病,严肃,强势,控制欲强,还洁癖。无论是他的同学还是员工,更多的是敬他、怕他,而不是亲近他、喜欢他。
相比之下,叶凡觉得自己就可爱多了。比如现在,他就可以毫无芥蒂地吃下别人夹的菜,换成李曜……八成得当场撂筷子。
叶凡窃窃地笑了一会儿,转而用自己的筷子给于婶夹了一大团,特意带着许多肉沫。
“哎哟,小郎自己吃,不用顾我……”于婶嘴上拒绝,实际高兴得笑出了满脸褶子。
饭桌上的气氛其乐融融。
正吃得起劲儿,胖团悄悄飞出来,戳了戳叶凡的脸。
“凡凡,回屋。”
叶凡抬眼瞅了瞅其他人,暗自问道:“怎么了?”
“回屋就知道了……”胖团的语气怯怯的,像是做了什么坏事似的。
叶凡挑了挑眉,三两口扒完碗里的粟米粥,不动声色地回了北屋。
等到推开窑洞门,看到屋内的“不速之客”,他终于知道胖团为什么会心虚了。
那头长着独特的角的白鹿,正趴在地板上,健壮的身子像一座小山似的,使得原本宽敞的窑洞显出几分逼仄。
只是,它的情况似乎不大好,脖子上插着半支断箭,血染红了雪白的皮毛,呼吸听起来稍显急促。
看到叶凡,它勉强抬了下头,又重重地垂了下去,原本用来战斗的鹿角,此时反而成了拖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