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现在季舒远知道自己当时的想法错了。
因为鸩毒不是苦的。
鸩毒杀人无形,是他最喜欢的味道。
饮用鸩毒不需要勇气,早在做出选择的那一瞬,他就没有回头路。
他甘之如饴。
身下人面颊绯红,眼尾像抹了胭脂,又被泪水晕开。
鬓间头发已经被汗浸得湿透了。
这小东西分明已经没什么力气,却还要倔强地说话。
即便语调偶尔失去控制,他也只是咬一下唇,然后吸着气,一个字一个字地,随着喘息细细地往外泄。
大多都是夸奖季舒远的话。
“嘴挺甜。”季舒远屈指揩掉他眼尾的泪痕,又拂开黏在鬓角的湿发。
明知道不该,却还是忍不住问:“谁教的?”
仲钦朝他笑:“我也……也有天赋异禀……的地方……”
平时笑起来都精明,这会儿看着却有点傻。
季舒远心里那点儿难以言说的嫉妒也随之融化了。
他捉起仲钦的手压在头顶,沿着漂亮的骨骼线,从指尖开始细细描摹。
围读时的每个早上,放在仲钦桌面的冰美式都会留下一滩水渍。
仲钦喜欢用手指去刮杯壁上渗出的水珠,然后重重点在桌面水渍上,搅得液体飞溅,偶尔落到坐在隔壁的季舒远手上。
针扎一样冰凉。
他的手也这样凉。
明明热得出汗了,手还这样凉。
果然,表面热烈灿烂的人,心却像石头一样冷硬又固执。
季舒远叹了口气,俯身含住手中那根微凉的指节,舌尖探了探指腹的温度,触感比摸着还要凉。
仲钦偏过头,模糊地看了一眼两人交缠的手指,只觉得自己指尖仿佛红得刺眼,便下意识想要蜷起。
季舒远任他蜷起,借着自己更为高大的优势,紧密地将他的拳裹在掌中。
然后拉到唇边,又舔了一下。
据说人的拳头和心脏一样大。
可惜,舌尖温度再烫,也递不到他心里。
季舒远敛眸,目光直直落下去。
——只有这个地方表现得最热情。
但也远不如他自己的温度。
用手碰的时候还是热的,这会儿却又觉得不够热。
他索性拉过被子把人罩起来,好像这样就能捂热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