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鸡是多么好吃的食物啊!鸡皮是香脆的外壳,咬开,带着一股油脂的香气,里面是嫩滑多汁的鸡肉。这样的组合能征服所有人的味蕾,更何况又带着来自美国的异域风情。美式炸鸡瞬间风靡全国。
炸鸡哪里都有,但美式炸鸡有它自己的门道。不同于中式干炸仔鸡,美式炸鸡必须外酥里嫩。家里很难做出这种口感和味道,但是老谭就可以。
老谭是谭丽莎的父亲。纺织厂车间技术工人,说话粗声大气,做事一板一眼,最大的爱好是烧菜。什么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到了他手里,就只分清蒸红烧或者油炸。老谭很快就试验出了美式炸鸡外酥里嫩的诀窍:第一要用浸泡代替腌制。盐水里放了香料,把鸡放进去泡上一晚上,才能既入味,又多汁。
第二要严格控制油温和鸡块的数量。想要外酥里嫩,炸物必须在高温下迅速定型。而家里的油锅容量小,炸鸡块如果太大,下锅就会降低油温。所以,家里做美式炸鸡,每块要处理得小一点。
谭丽莎的妈妈刘冬梅女士对炸鸡配方亦有贡献。她喜欢做面点,早先是各种中式白案,后来又学了不少西式点心,领悟到了奶制品在西式食品中的重要性。她发现了两个诀窍:第一,用生粉和面粉混合制成面衣。第二,面糊里除了有鸡蛋,还有酸奶和牛奶的混合物。
五岁那年,谭氏夫妇联手打造的这份家庭版迷你美式炸鸡,让谭丽莎成为了小朋友中最令人羡慕的对象。那是谭丽莎的黄金岁月。她的家里总有最美味的食物,所有的人都称赞她的美貌。
其实那时候的谭丽莎跟现在长得也差不多:圆脸圆眼睛,弯弯的眉毛,白皙的脸庞。
不同的是,孩子胖一点是可爱的。有人说她像哪吒,有人说她像年画娃娃。电视剧里的儿童角色,也多半是这一类水灵富态的小姑娘。亲友长辈们看电视时,常会指着荧幕念叨:莎莎要是生在北京,肯定能当个小童星!莎莎不比她长得好看?
谭丽莎上小学时,也还算个好看的小孩儿,偶有人提醒,老谭并不着急,总是说:“小孩长大就抽条儿了!急啥。”
可是“抽条儿”并没有到来。谭丽莎顺理成章地从一个胖小孩,长成了一个胖姑娘,进而成了胖女人。
与此同时,炸鸡也渐渐成了罪恶的垃圾食品。高油、高热、吃了会发胖。闪着金光的高档外国餐厅肯德基,原来是不上档次的快餐店。而谭丽莎那爱吃炸鸡的好胃口,也在小学三年级的一次春游中,变成了招来嘲笑的致命缺陷。这转变快得让人猝不及防,让童年的骄傲瞬间成了少年的自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