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路看向了段怡,抿了抿嘴。
她红着眼睛,什么也没有说,却是一把抓住了灵机的一只爪子,将它领了出去。
段怡只觉得身上一轻,她艰难地坐了起身,将沉重的甲衣脱了下来,里头的衣衫湿漉漉的,已经被鲜血染得通红。
“那沈青安的剑很薄,身上都是很细的伤,疼归疼,倒是死不了。就是这手,先生给我瞧瞧,我日后可还是要握枪的。”
祈郎中重重地哼了一声,“你还知晓自己要握枪?这里只有你段怡一个人能打么?沈青安厉害,一个人打不赢,那咱们就派十个人上去打,打死为止。”
“咱们这一派,还要什么脸面不成?”
祈郎中越说越气,又道,“你急着救段淑,人之常情。你若是无情无义,老夫也不会瞧中你。可你是主公,执掌一方,你们三人在城外,若是顾明睿没有抢先我们一步赶到,替你解围。”
“你们三个打算如何?壮烈的牺牲在襄阳城外,被人扎成刺猬,然后让那沈青安踏着你们三个的尸体,将襄阳城门打烂么?”
段怡有些无力地又趴回了小榻,“莫要骂了,莫要骂了!你若是骂得刹不住了,一会儿见了亲儿子,还骂怎么办?”
“你徒儿哪里就那般傻?我是瞧着他们来了,方才叫关城门的,若退无可退,自是索性开了城门,让城中的襄阳军出城来战,虽然惨烈了些,但怎么着,也能够拖到你们前来的。”
祈郎中深深地看了段怡一眼,见她却是不是莽撞,而是心中早有成算,这才满意了几分。
他走了过去,看了看段怡的手腕,因为高频次的过度使用,手腕有些红肿了起来,看上去触目惊心的。祈郎中用剪刀剪开了段怡的衣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