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我买了啊,都给他了。”
阿松读书刻苦,之前没注意,一不小心生了冻疮,后来每年都会复发,魏昂和宋卉也劝过儿子,但阿松坚持,每次读书,十分投入。
前几日,魏明看到了阿松手上的冻疮,便让魏昂去买冻疮膏来这,这东西他以前也长过,那时候家里条件不好,也没炭火,属实难受,轻易还不会好,反反复复的,现在家里条件都这么好,魏松还长了冻疮,可见平日读书有多刻苦。
“大伯,我最近比较忙,还没来得用呢。”
以往都是宋卉操心这些,但刘氏走了,对她打击最大,当时就大病了一场,这几年身子也没之前好了,一直养着呢,在一些事情上,也是力不从心。
今日大家在一起吃饭,她也没来。
“读书在重要,也不及身子重要。”
家中侄儿不少,都是读书的,唯一能跟魏明当年想比的除了魏晟就是阿松了,阿松不聪明,但他很努力很勤奋。
魏明对这个侄儿也是很看好的。
“我知道了。”
阿松看了一眼自家大伯和亲爹,点了点头,说自己回去就用。
魏明在心里叹了口气,随后低头继续吃饭,魏昂看着儿子的手,心里也不好受,这孩子,太用功了,估计是忙着读书练字,总是忘记涂药,才会越来越严重。
晚间,魏明在查问完功课后,随后从一旁的抽屉里取出了一个绿色的小瓷瓶。
“拿着吧,早晚都要涂,半个月后把瓶子拿过来,我要检查。”
“是。”
阿松说完接过魏明手中的小绿瓶,回去之后立马给手上里里外外都涂了一圈,家里不冷,但他如今都在书院,书院条件没那么好,先生又锻炼他们,没有炉子炭火,冬日里天冷,他每次都在课室待好长时间,练字写文章,时间长了慢慢的就长了冻疮了。
“你写的这文章辞藻过于华丽,还没有切中要点,重新写,写文章简洁明了的好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