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摇头,语气很笃定:“不夸张。他的人生只有十七年,有记忆的那些年,他被那颗星星陪伴着。他一直一直需要那颗星星,那个同谋。他太平凡了,他需要一个信念,一个远方,去拯救他平凡的生命。”
酒快喝完了。时烨没有醉,这点酒怎么会醉。但眼前像是出现了幻象……他知道自己被什么吞噬了,死死缠着,他还眼睁睁地看着那东西扭曲着尖叫,说时烨时烨,你完蛋了,你感动了,你心动了,你心跳变快变重变满变得不是你的了,你虚荣了自满了不好意思了被看穿了你快溺死了,你马上就要任人摆布了。
时烨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故事和盛夏的故事汇集在了一起,老天。我来救你?那谁来救我?不如一起死掉算了,就死在这个夜晚。
时烨捏了一把自己掌心的汗,最后才说:“这不是你的自传,你的自传里有太多那个人了。”
盛夏满不在意。他笑得很好看,说:“所以我说了解好像没有意义。我说的明明都是我自己,是那个他,那个人是一部分,组成我,组成那个他而已。那个人很重要,是结构里的一部分……唉,所以我说为什么要互相了解,这很难理解吧。”
他说得乱糟糟。他他他,到底是谁。是你吗?又好像是我。
时烨点头,他突然笑了,说:“是很难,我好像没完全理解。”
“不了解也没关系。”盛夏把酒喝完,“理解很难,人也是。”
时烨附和:“对,没关系。”
确实没理解,但他好像爱上了这个不理解。
时烨知道自己掉入了共鸣里,掉入一个柔软的氛围里。他有错觉,他觉得一切都是顺其自然,理所应当,如法则和真理一样无法否认。
怎么否认?
时烨忽而如释重负地吐了口气。
他看了看表,十二点刚过几秒钟,老天也在促成这一刻的恰好?酒吧里流浪歌手的情人早就唱完了,歌手估计下班了,里面在放john lennon的《oh y love》。干,背景音乐都来了,一切都在逼他承认是吧,天意是吧?巧合也不能这么巧,巧合也不能巧到千千万万人,偏偏是你和我,偏偏是现在。
老天。
杯子里还有一点酒。时烨举起自己的杯子,碰了碰盛夏的。清脆的一声响,是梦碎的声音吗?
风是热的,在抱他,吻他的脸。太热了,他一直出汗。也不是汗,是夏天的泪,是夏天的汁水,裹着他,像是在说:
hello,看到了吗,现在是盛夏,是季节,也是我,欢迎来到我们的世界。
时烨在很热的风里对盛夏说:“时间到了。”
他们的杯子吻在一起。
盛夏没反应过来,“什么时间?”
“夏至。”时烨笑着,但语气郑重得像在宣誓,“生日快乐,我的同谋。”
第三十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