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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福含着手指,模糊道:“他午饭,倒也好养活,省了伙食费。”

余福的观念里,饭是要花钱的,但自己血是免费的呀。一顿饭10块天还要30块呢,现在有些人类都会去献血,他这一点血也不算什么。

所以他赚了。

对此,夏小罗只能表示:“六六六。”

余福哼了一声儿,他这朋友自小就在人类社会生存,父母双全不愁吃穿,还有一个自小到大的邻居周朗,把他惯得上天。想要什么周朗眼都不眨,绝不过宿得送到他面前。

哪像自己,一个人打拼,连最喜欢的毛血旺一周只能紧巴巴得买一次。多了一张嘴还不用花钱,那还不是掉馅饼的好事儿。

“给。”

莱斯特接过可怜的午饭,这点血液还弥补不了刚刚消费的力量。未来的德古拉亲王为自己方才逞能的行为懊恼一秒钟。

幻想这是一杯浓郁的二代仆人奉上的鲜血,闭上眼睛一饮而尽。

“那个,这个是我的朋友,他叫夏小罗。算了,这个不重要。”又在夏小罗抗议的眼神里,余福接着说道:“我一会儿有事要和他出门,所以你是要自己在家,还是和我一起。”

余福和夏小罗半个月前就约好了陪他去见网友。那时候还没有莱斯特这个因素的存在。

夏小罗在网络游戏里勾搭遇见了一个妹子,据他的话说,萝莉音眼睛大大的,鼻子小小的特别卡哇伊,好不容易同意了和他见面,但是他又怕两个人不好意思,于是想带个电灯泡带着。

在夏朗拒绝后,果断选择了余福。括弧,用一周的奶茶收买的,反括弧。

“哦。”

莱斯特接受到余福的信息,斟酌了片刻,才缓缓道:“允了,朕也想出去透透气。”

余福瞄了一眼他的手机屏幕,呵呵,倒也入乡随俗,标题上面三个大字《嬛嬛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