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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是王锦身手敏捷,就不是胳膊伤了一块,怕是脸上都青肿了。

王锦朝余福多方面展示自己的肌肉,也不甚在意那一抹红肿,然后挠了挠头,呵呵一笑道:“其实还是阿福厉害,来了这么久一次都没受伤。”

王锦第一眼看到余福,就觉他像个小姑娘似得,皮肤特别白,比他的前女友们还要白出几个度,是他见过最秀气的男生。

身形消瘦倒是高挑,半短的的黑色碎发,薄唇红润,眼睛又黑又亮,笑起来还有酒窝和小虎牙,可白天的时候就是蔫蔫的也不爱说话,晚上倒是能熬夜。

王锦有理由相信,余福这么爱上夜班,他上辈子一定就是一只猫头鹰。

然而余福性格却一点也不娘叽叽。

正赶上节假日要辛苦许多,他从不叫累,独立又肯吃苦,上次偶然遇到他除了这份工作偶尔还做别的兼职,似乎总是很缺钱,不是在打工就是在去打工的路上。

“我,我以前练过一些,还能躲得开。”

余福避开王锦带着审视的目光,扒饭的速度慢了下来,低声解释道。

“怪不得呢,我就说么…你练的什么呀,跆拳道还是柔道还是武术……有底子就是不一样么,咳,但你也别小看你锦哥,我虽然没练过,但看我这肌肉……啧啧。”

王锦说着又放下筷子,再次欣赏起自己的劳动成果,掏出手机对着二头肌疯狂拍照。

却没发现余福因为他的话而变得苦恼的样子。

余福放空眼神,脑子里却拼命思索着,怎么办,在这里总是不受伤的话,看起来确实不太正常。

身为妖怪如果轻易就被人类打倒那真是有事颜面,不过身上一点彩也不挂,太引人注意了。

可是……

要是被人类发现了自己非人的身份,可是要遭受妖协的巨额罚款,上次有一个兔子精喝多了在大街上大众露出耳朵和尾巴,甚至变回了原型,引起人类骚动,最后可是被罚了十万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