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绒毛炸开,像个小绒球,手`感还挺好。闻聆有段时间没摸`到白枭的羽毛了,只好用儿子解解馋。

白枭变鸟的那个小时,闻聆几乎全是睡觉的时候。这家伙着实过分,分明是故意让他那个时间段睡得跟死猪一样,怎么叫都叫不醒的。

想着这件事,闻聆端起茶杯又啜了一口。

佩格看他在喝的茶,眼睛又瞪圆了点儿,这茶不正是他最近才找到的上好红茶吗?

可恶!怎么被这家伙给翻出来,还像个主人家一样自己就把茶给泡上了。

佩格冷哼一声,不轻不重地讽刺道:“有段时间不见,你这个家伙嘴巴都比以前能说,脸皮也比以前厚了点,人还比以前讨厌了点儿。”

再看闻聆旁边坐着的一人,淡定地就更像这房子的主人了。他身穿白色长袍,袖口做成花边,像蛋糕上叠起的卷儿。

他的手中举着一个高脚杯,杯中是猩红的液体。没有什么腥味,不是血。佩格估计是血树的汁`液。

大部分血族都不爱血树的味道。

这世上少数喜欢这味道的血族估计就白枭一个人。他将整个特拉斯王都都种上了血树,可以说是很大手笔了。

这个人从来就不是会压制住自己喜好的人。他很会享受。一回到王都,便抛弃了闻聆给他做的猪血鸭血之类动物血。

如今闻聆身上的血液,白枭只能接受血树的味道。而前者虽然甜美,但白枭却舍不得咬一口。他宝贝珍惜得不得了,不愿意伤了一分一毫。

和佩格个粗神经不一样,奥尼拉稳重沉静许多。他看到这两人以及闻聆手中的鸟崽子,想到的第一件事却是为什么在开门之前他们竟然没有一个人感觉到房间有其他人的存在。

完全没有一点儿气息,他们把所有气息都掩盖住了。

第二件注意到的事情就是奥尼拉发现曾经见过的人类变成了一个血族。

奥尼拉有些吃惊,便问道:“你不是人类了?你……”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日三千失败,明天继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