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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你们就不懂了,”镖师得意一笑,“因为它的老婆和孩子关在那头。”

何须归恍然,心中略感酸楚。游隼是对伴侣极其忠诚的鸟类,奉行一夫一妻制,一旦结合便是从一而终。人类这样极端聪明而残忍的生物,能做到此生不渝的,又有几个呢?

对方看出他们急用,开价很高,要三百两银子,连带着它在沿海的老婆孩子。往日里抠门儿的欧阳豆竟率先表态:“买了买了,快拿来。”

从柳庄出来追何须归时,他们没带太多盘缠,眼下倾囊而出不过二百余两。一筹莫展之际,柳苗苗得意而羞愧地笑笑,从身上变出一个刻有福字的小金葫芦,交到镖师手中,算是凑足三百两。显然,也是从弘山盗来的。

“你——”三人瞠目结舌,然而性命攸关,无法再从道德层面去指责他。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买走了游隼。

回到客栈,欧阳豆讪讪地说:“那个,嗯……这回嘛,这回就算了,你身上还藏什么了?”

柳苗苗抖着衣摆笑道:“空空如也,彻底没有啦!本来是想作为私房钱的。”

“那就好,以后别再偷东西了,不然我就再也不理你。”

“别那么自负,好像谁稀罕你的搭理一样!”柳苗苗轻轻翻个白眼,“你这次倒是不抠了。”

“抠门儿也得分时候,吃穿用度上抠一点没什么,这回可是我老舅的命。他不仅是我的亲人,也是我最好的朋友。”说着,欧阳豆微微哽咽,用手背揉了揉眼睛,“那个解药,当时我要是只咬一半就好了,留给舅妈一半,可它进嘴就化了。”

“好了,”厉行鼻尖一酸,摸摸外甥的脑袋,“已经发生的事就别想了,展望未来。”

翌日,他们将陨石固定在一根长绳上,另一端绑住游隼的脚。绳子是柳苗苗的行窃工具之一,鞣制时加入了铁屑银丝,细且坚韧。

临近午时,思妻心切的游隼被放出笼,立即展翅扑向窗边。厉行抓住绳子,提醒道:“都小心点,这家伙可是猛禽,嘴像钩子似的。不小心叼在丁丁上,可就直接净身了。”

何须归吐吐舌头,默默捂好。厉行被他萌到,低头笑了。其实,镖师说这只游隼不会轻易攻击人,因为它很聪明,不听驯只会导致被关得更久,见不到妻儿。

在一个寻常的瞬间,几人消失无踪。没人再抓着绳子,窗边的游隼立即展开双翼冲向蓝天,翱翔盘旋一周后,极速朝南飞去,全力以赴奔向妻儿。

它是自然界飞行速度最快的鸟类,与尖尾雨燕旗鼓相当,两千多里路,只需几个时辰。一天之后,当几人再度穿越时,它早已抵达望海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