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斯顿一凛,托着下颔点开了光脑,重新下单了好几套衣服,“我现在就给你买新衣服。”

再苦也不能苦着孩子。

阮棠“嘿咻嘿咻”的爬到了奥斯顿的手腕上,探头探脑的去看奥斯顿给他买的衣服,他眨巴着眼睛,眸色水润,看起来格外可爱,倒像是只乖得不行的小松鼠。

奥斯顿撩了撩眼皮去看阮棠,唇角忍不住勾起了一点弧度,他拎住了小袖珍人的衣领,将他揪到了自己的手掌心托住了,“也不怕摔着。”

“怎么,有喜欢的衣服吗?”

他询问道。

阮棠涨红了脸,耳朵尖也是变得又热又烫,他低头望着自己的脚尖,好半天才是支支吾吾的说出了自己的要求,“不、不要粉色。”

前些日子奥斯顿给他买了一件粉色的t恤,这件t恤的颜色粉粉嫩嫩的,阮棠的皮肤白皙柔嫩,穿上去以后倒不显黑,反倒是看起来有些秀气柔软。

像是吃过的草莓大福,粉色的软糯外皮中间夹着酸酸甜甜的草莓。

奥斯顿还挺喜欢阮棠穿这件衣服的,大手一挥,给他买了十件相同款式但是不同图案的粉色t恤,让他一个星期里头轮流换着穿。

阮棠原本还不怎么在意,结果穿多了以后就有女仆夸他“像女孩子一样可爱”,他就有些在意了。

奥斯顿轻轻揉了一下阮棠软乎乎的脸颊,听着小袖珍人细声细气的和自己说话,而后抬起那双小鹿似的眼睛眼巴巴的问道,“可以吗?”

他的心顿时又软化了下来。

“行,怎么不行,我们换其他款式的衣服穿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