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听说,那丫鬟流浪街头时被一个夜总会的老板捡去做了妓1女。

没人知道她怀的孩子去了哪里,可还能有什么结局?既然已经成了妓1女,难道还能保下自己的孩子吗?

那之后,少爷迎娶了小姐。

或许是因为丫鬟的事,少爷一直觉得自己对小姐有愧疚,因此对小姐百依百顺,两人伉俪情深,美名一直流传至今。

谁都不知道那个丫鬟的存在,所有人都忘记了她。

随着时间流逝,少爷步入知命之年,渐渐地会想起年少时和丫鬟一起走来的时光。

其实那丫鬟也不是真的那么一无是处的。

她喜欢一个人,就拿命去喜欢。他记得小时候他们一起出去玩,被野狗追,是丫鬟抱着比她人还要高的扫帚,打跑了野狗,小腿上的肉都被撕掉了一块。其实她比他还害怕,可她却那么义无反顾地保护着他。就因为这,她从来也没有穿过裙子。

她甚至从来没有问他要过名分,如果不是知道肚子里有了孩子,那样善良地拼尽全力保护他的人,怎么可能伤害他的名誉,怎么可能伤害他喜欢的人?

当他终于肯回首往事,当他终于想明白,一切都太迟了。

他偷偷去寻找过那个丫鬟,可几十年过去了,当年那个夜总会,早就已经不存在了。

他打听过那个夜总会的老板,听说那老板十多年前就已经去了美国。

这么多年了,如果那个丫鬟还活着,不可能一点线索也没有。

她一定死了,连带着那个尚未出生的孩子,都去了天堂。

当某一天,他从医生口中得知自己身患重病,无法治疗的时候,他以为那是他的报应。

直到他遇到了那个青年。

和他年轻的时候,长的一模一样的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