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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寻在和安医馆的正厅住了三日,阿民曾提出让他同自己住一屋,虽然地方不大,但总比人来人往的正厅要好。

周寻婉拒了,说是不想多添麻烦,但阿民总觉得不是这么简单,周寻成天都在看人,一动不动地坐着仿佛不会厌烦似的。

三天的时日,周寻的伤口好了五分,这实在匪夷所思。

“我身体好,耐伤。”周寻是如此解释,这倒也能说明他为何敢顶着一身伤去打猎。

连宵也观察了周寻三日,此人内敛沉默,又吃得了苦,身世清白,很符合他想找的家丁标准。

于是连宵适时向周寻提出挽留的想法,“你说在九圩没有安身之处,那我便给你一个,留在医馆做事吧。”

周寻露出了感激的神色,“多谢连大夫,救命与收留之恩,我真不知如何回报。”

“好好干活就行。”连宵笑眯眯道,“我想让你去贴身保护一人,你做好准备。”

周寻的脸色一僵,他想的是终日守在正厅。和安医馆是九圩最好的医馆,而曲谙身体病弱,总会来这里,只有时时刻刻守在正厅,才有机会遇见曲谙。

连宵看出他的心思,眉梢一挑,“你不愿意?”

“我是粗人,不会伺候人。”周寻低声道。

“在医馆,不管做什么,都得学会照顾人。”连宵道,“他那人顽劣,就需要你这种黑脸来治治。”

连宵拍拍他的肩,“做好准备吧。”

周寻只能应下,但他自有打算,他有的是法子让那位纨绔对他退避三舍,最后还是能留在医馆的正厅。

七日之后,周寻的伤恢复了七八,这非常人可及的康复速度,让医馆里的一众大夫叹为观止,不少人对他的身体好奇起来,不过连宵很清楚,这人就是健壮了些,其他并没什么特殊。

伤势快好了,就得上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