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摩耶全身雪白,阿拉斯加灰绒绒,单从外形说,也算……应景。
“换。”沈程言简意赅。
知乐想了想,道:“要不,白的叫小程,灰的叫小乐。”
沈程眉头跳了跳,黑沉沉的双眸盯了知乐一眼。
“还是不行啊?”知乐想不通为啥不行,一时也想不出其他的名字,倒是可以叫小白小灰,但更想叫小乐小程。
“要不,哥哥你取吧。”知乐最后说。
沈程捏了捏眉心,知乐坐在地毯上,和两只小狗一起抬头,看着沈程,眼中充满期待和信任。
沈程搭着双腿,凝视着腿上笔记本的屏幕。
几分钟后——
“算了。”沈程说:“你爱怎么叫怎么叫。”
知乐反应过来,顿时笑了。
“还是这两个好吧。嘿嘿。”旋即眉头一扬,毫无心机道:“哥哥该不会,是取不出来吧。”说完便低头去看小狗了:“从今天起,你就是小乐,你,就是小程,都要乖哦。”
得到名字的小乐与小程蹭蹭知乐脚背,默认接受。
沈程唇角微抿,算了,何必计较一个代号,他开心就好。
小狗们带来的巨大快乐一直持续到当年晚上,直到夜深,该睡觉了。
知乐玩归玩,晚上仍旧没有忘记写日记,当晚在书房写完日记,等沈程忙完,便一起走出书房。
小乐小程早已躺在它们温暖的狗窝中呼呼大睡。
知乐跟在沈程身后下楼,径直往他的卧室走去,沈程却忽然停下。
“怎么了?”知乐有点困了,左右看看,发现停在沈程卧房门口。
“我到了,”沈程说:“你自己回房。”
知乐过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啊?不一起睡了吗?”
这几天沈程晚上都到知乐卧室陪|睡,知乐很喜欢,并很快习惯了。但显然,沈程并不习惯。
在此之前,沈程从未与其他人同|床过,所以无从比较,但根本不用比较,也能得出知乐实在不是个好“床|伴”的结论。
为什么白日里看着那么乖那么规矩的人,睡着后却判若两人。
沈程睡姿很好,一旦躺好,几乎可以维持同样的姿势到天亮,宛若僵尸。知乐则可以换无数个姿势。
翻来翻去倒也罢了,为何喜欢抱着人睡?
无论沈程怎么推开,怎么压制,知乐总会不知不觉缠上来,从那熟稔的姿势和神态,显然以前曾习惯抱着布偶之类的东西睡觉。
然则沈程并非玩偶。
沈程甚至轻微的讨厌肢体接触。
这几日的耐心已快达至极限,精神力也同样快超越极限。
“可我,想跟哥哥一起睡。”知乐说:“哥哥的身体很温暖,抱着,很舒服。”
沈程说:“明天给你买个玩偶。”
知乐却摇头。他并没那么喜欢玩偶,家里那个是小时候爷爷买的,抱惯了,方一直放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