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也许就我一个吧,我因为好奇,问过其他小伙伴,但他们都不像我这样,记性没我好。”
稷骞说着心领神会,眨了眨,小脸不大,眼睛倒是又大又亮,“大祭司,记性好有好处吗?”
“当然有好处了。”初厉根本没想到他会遇到这样一个好苗子,现在十来岁,培养还来得及,“以后你就知道了。”
稷骞乖乖应答,“嗯。”
“来,我教你继续识字。”
初厉心里产生了一个念头,稷骞过目不忘,要是再来点儿某些方面的天赋,岂不是完美?
等他慢慢发现吧,希望不会让他失望。
稷骞兴致勃勃,“好。”
因为无聊让初厉发现了一颗好苗子,这让他心里有些振奋。
这样的天赋大概是每个人都想要的,他也不例外。
接下来的教识字就完全认真下来了,不再像最开始那样随心所欲,打发时间。
稷骞心里崇拜初厉,不用多说,对他教的新奇东西都一一记到了他那颗小小的脑袋中,圆圆亮亮的眼睛时时刻刻充满新奇。
一个小时后,初厉和稷骞在休息的时候,森林里一头威风凛凛,走路带风的大雄狮叼着一头庞大的驼鹿走了出来。
驼鹿像牛像马又像骆驼,棕褐色的皮毛,头上有两个像鹿的角,蒙着一层白白的纱,肩部高耸。
稷骞惊喜大叫,“哇,这么大的猎物啊?”
初厉心情也被渲染了,笑道,“这估计是这森林里最大的野兽了。”
大雄狮把驼鹿丢到初厉的面前,然后走去了旁边的草丛,把衣服穿了起来。
他们约定一人打一个猎物,他已经打到了,不用再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