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天机抱着玄凤,手慢慢摸着鸟背,不理他。

越恒拽着鸟头折腾了会,才发现这是一只鹰,还是一只受伤的鹰。“这种地方怎么会有鹰?”

越恒心中奇怪,脑子里闪过一副画面,他摇摇头,将画面摇出脑子,按住丹田,展眉一笑。

“算了,好歹算是野味,不知道能不能换点银子。”

越恒解下残存的木箱上的布条,将布条系在鹦鹉爪子和王天机爪——手上,然后牵着一人一鸟赶到城外队伍后面排队。

长洲城极大,是渔阳郡最富庶的城市之一,城内钟鸣鼎食之家比比皆是,常有纨绔少年子弟整日无所事事,郊外纵马。

越恒刚刚在队尾站定,就有几名骑着马的少年郎从他身边走过,又慢悠悠退回来。

“哟,这是鹰?”

吊梢眼的少爷马鞭戳戳越恒手里鹰的鹰头。

“活的?”

越恒见到客人,嘴角立马扬起笑容,“可不是,活着呢,就是受点伤,您要是想要,回去养几天就活蹦乱跳啦。”

吊梢眼少爷嗤笑一声,其他几人聚过来,兴奋地看着越恒手里的鸟。

“真是鹰?”

“你抓的?”

“在哪抓的?”

“朋友,你长得好生俊秀,我在长洲城没见过你,可是外地来投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