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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霄云收拾好厨房锁上门回卧室,苏文已经量好自己的尺寸,剪裁好了衣服的布片。如今已经在开始缝制。

楚霄云想起没有买,苏文却说家里有的顶针的事,问:“顶针你找到了吗?”

苏文停下缝制衣服,晃了晃自己的右手的中指:“这里呢。”

楚霄云拉过苏文的手看:“这个怎么跟店家卖的不同?还这么大,也太不合你的手了。”

苏文缩回手:“这个是扳指,不是顶针的。不过能凑合用,就凑合一下了。两文钱也是钱啊,来得都不容,能省就省一点。”

“扳指是什么东西?”楚霄云把扳指从苏文中指上摘下来瞅了瞅,虽然他不懂金属,不过光凭触感光泽,他感觉这个扳指的质量比此前成衣店老板卖的顶针质量好。

“你怎么连这都不知道。”苏文笑话他,“就是戴在大拇指上的一种饰品。”

“哦,是吗。”楚霄云把那个扳指套在自己的大拇指上,发现扳指并不适配自己的手指,“我以前戴这玩意吗?根本就戴不进去啊。而且这东西戴在大拇指上,感觉有点非主流。”

“非主流是什么意思?”苏文问,然后笑了,“我又没说这东西是你的。这是我在路上捡到的。”

楚霄云第一次堂审那天,虽然已经找到了证人,但是那两名壮汉没有归案,县令说不能放人。苏文跟着王三强回家,一路上都是失魂落魄的。过了红河桥,被路上一块镶嵌在地下的石头绊得一个趔趄。一向温和的他忍不住踢了那石头一脚,却见旁边的泥尘里露出一抹黄色来。

苏文弯腰从泥土里把那黄色的东西抠出来,发现是一枚铜扳指。铜扳指不值钱但也是个小物什,苏文觉得有趣,就捡了回来。

“这个不太好解释,就是我以前听来的一些乱七八糟的话,你别管。”把现代社会的说法带到古代,楚霄云觉得解释不了,干脆糊弄一下转移话题,“捡的啊。这东西贵不贵?”

毕竟前世是警察,楚霄云第一感觉是见到物品要交给警察叔叔,他想着,这东西要是贵重的话,得交给县里衙门了。

“有贵有不贵的吧。”苏文答道,“这个是铜做的,不值钱。新的顶多十文吧,这种一般都是村里的大叔喜欢戴着玩而。那种玉石做的扳指才叫贵,大户人家都戴那种。”

“哦。”楚霄云放下心来,这么点钱在现代就相当于十几块钱,找失主还不够坐公交车呢。楚霄云把扳指还给苏文,“这个太不合适了,改天还是买个真的顶针吧。”

苏文的小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不,不了。能凑合用的。”

楚霄云看得哑然失笑,他的文文太可爱了。

楚霄云嘱咐苏文早些休息,不要在油灯下熬得太晚,伤眼睛。苏文奇怪地问:“夫君,你不歇着吗?”

楚霄云道:“明儿要上县衙应招,我今晚联系一下拳脚。好久没动了,怕明儿去太生疏。”

苏文点点头:“那你去练吧。我再缝一会。”

第26章 买主被杀案(16)

第二天一大早,楚霄云去了县里参加捕快的应招,在比试现场他看到了方凌峰,他是三位考官之一。另外两位考官,其中一位是那个杨捕头,这是意料之中的。另外的一人,看穿着像是上级衙门派下来的。

楚霄云见方凌峰看到他像不认识似的,想来是这种场合不方便,也没有上前打招呼。

原主的身手比楚霄云想象的都好,虽说没有电视里那种飞檐走壁的本领,但也绝对不是现代社会的武功水平可以相比的。自己在原来的社会功夫算是不错的了,但跟原主比起来,还是差得远。这一身好功夫,也许也是原主名扬十里八乡的一个原因。

昨夜练习的时候楚霄云心里对自己的实力有了点谱,回想起当初杨捕头带人来抓他的场景,想必原主的拳脚功夫应当不逊色于那些捕快。

果然,校场较量的时候,楚霄云一路过关斩将,拔得头筹。待他比试完毕,方凌峰很快就给过了,杨捕头却没有通过。方凌峰道:“楚霄云拔得比武头筹,杨捕头为何不给通过?”

杨捕头冷笑道:“方门房可能有所不知,这楚霄云本身就一恶名十里八乡的混混。衙门捕快乃是公差,岂能招这种地痞流氓进来,岂非毁我衙门声誉?”

原本要给过的剩下那位考官停下笔来:“可真有其事?”

方凌峰笑道:“杨捕头说他恶名远扬,敢问他犯过何罪?是强抢了民女,还是打家劫舍了?”

杨捕头被问得一愣,在脑海中搜索了一遍却是找不出楚霄云做过这些事来,许久才道:“据说他常与人打架斗殴,仗着身手欺压邻里,众人惧怕。好吃懒做,出入赌坊,不遵贤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