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话说,犯罪永远走在破案的前面,这是现实。
在衙役的带领下,楚霄云走到了发现张成尸体的地方,红河河道里一处比人还高的茅草丛里。不得不说这是个杀人抛尸的好地方,比人还高的茅草是天然的掩饰。这里应当少有人来,除非尸体高度腐烂发出恶臭味,否则绝对不易被人发现;并且若是下暴雨涨了河水,这尸体在河道中,还会被河水冲走。那个时候,在这个科技手段落后的时代,这起案子很大程度上会变成一桩悬案。
作案人如此手法,只能有两种可能,要么是个中老手,已经不止犯案这一次;要么套用现代刑侦界的说法,则是具有高超的反侦察能力。前后者都可能是累犯,后者则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本身是与犯人作斗争的人。
这个看起来平平无奇的案子,如今倒是越看越有趣了。凝望着红河河道,楚霄云这才发现,刚才走来的那条田野之间的小道是能通向红河的。
楚霄云觉得有点说不通,既然那两壮汉打定主意要将张成弃尸在这河道之中,为何不过了红河桥直接走河岸过来,却要多行一段路,从一条小道绕过来呢?
难道是路况不熟?或者是临时起意?看着这绝佳的杀人抛尸地点,又想到此前车夫证言。
【一个壮汉问“过那家了吗?”
另一个人答“过了。”
“那行,就这里吧”。】
显然他们对杀人抛尸的地点早有计划,绝对不会是临时起意。
楚霄云抬目眺望,一眼望到距离抛尸地直线距离不远处的小屯子,其中一户特别打眼,比其他人家看起来距离这河提都要近,相对来说也比较孤单。
楚霄云又想起车夫的证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