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悄拇指按着屏幕下滑看评论,网友回答五花八门,她一时有些意动,在评论框里敲敲打打,回复了博主:「我也一度以为自己真的放下他了,前不久,我们重逢,我发现我还是会为他脸红心动,会因为他一句话情绪起伏不定。
这时我才明白,我不是不会喜欢别人,而只要那个人是他,我可以喜欢上他无数次。」
你会同时喜欢一个人两次吗?
会。
因为他是林桀。
云悄这条评论被网友顶成热评第一,底下有很多人回复她:
-「只要那个人是他,我可以心动千千万万次。」
-「小姐姐简直就是世另我,我也以为我已经放下我青春时期喜欢的男孩子,可前不久的同学聚会,我看见他还是会心动,原来这些年我瞒着所有人,包括我自己,喜欢了他一年又一年。」
-「还会喜欢上他的前提是,他没有变成地中海,啤酒肚,踩着人字拖的油腻大叔。」
-「在?拆?懂?」
……
评论逐渐歪楼,云悄都看了一遍,唇角轻轻上扬,她听见不远处电梯门开关的声音响起,以为是林桀来了,立马收起手机,抬头看过去。
电梯里走出来一群西装革履的男人,为首的是个外国人,米白色西装,梳着大背头,气质温文尔雅,他正和身边秘书说话,余光瞥见站在不远处的云悄,跟身边一行人低语两句,加快脚步走过来。
“亲爱的。”noble在云悄面前停下脚步,打量她许久,皱紧了眉头,语气夸张:“你怎么瘦得像根竹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