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页

加上今天是报道的第一天,她特意选了一套布料非常好、裁剪修身的职业装,化了淡妆,浑身散发出一种知性美。

唐志平没想到三年没见郑安语,她变化这么大。

还记得当初当实习生的时候,她虽然长得好看,但是不怎么打扮。因为经常出外勤的缘故,她总是扎起马尾辫,穿着运动服和运动鞋,也不化妆,非常土气。

她思想比较保守,交往的时候不让亲,更不要说是发生关系。

而且他们工作时间不同,经常没法约会。后来他暗地里跟一个白领好了,没多久被郑安语发现了,当场就分手了。

如今唐志平看到郑安语的蜕变,他真的后悔到肠子都青了。若他当年没有脚踏两船,说不定他跟郑安语结婚,现在有个小孩了。

他也没跟那个白领女郎好好发展下去,因为他后来发现那个女人并非是白领,而是在ktv做包间公主的。当他知道这件事之后,吓得他去医院做个全身检查,确认自己没有惹上什么怪病。

“安语,你回来了!”唐志平熟络地跟她打招呼。

郑安语眼皮懒懒地上掀,看了胖子一眼,没回应,直接拐弯进去后勤部找了相关的工作人员,要了一张物资申请表。

找了一张空桌子,站在那里填写需要的用品名称。

唐志平也是过来领物资的,拿了申请表,走到郑安语旁边填写单子。

一边写,一边关心地问道:“安语,在美国生活好吗?是不是吃得不习惯?瞧你比以前瘦多了。”

郑安语全程不说话,仿佛当他是空气。

虽然唐志平是单位同事,但是他们工作上没有直接关系,不回应他的话,也不会耽误任何工作进度。她这个人嫉恶如仇,眼里容不进沙子,劈腿的男人特别恶心,跟他们说一句话,都有失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