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鲜的荔枝,从岭南来,将将成熟,正是最好吃的时候。红艳的外皮,莹白的果肉,汁水清甜,只在绵密的口感中透着一丝微酸。电风扇开了,将薄薄的衣服吹得鼓起来,也并不觉得热。两人沉默地吃着荔枝,抬头低头间,话还没说几句,眼神倒像丝一样,绕一圈,又绕一圈,相触了,又分开。
“今天碰到梁川,跟他聊了几句。”过了一会儿,岳人歌的话从别处提起,漫不经心地,“我跟他聊了会儿酒吧的事。”
李牧静静地剥了颗荔枝,咬了一口,酸甜的滋味漫了上来。他眯了眯眼,好像温顺的猫。岳人歌又继续:“我跟梁川认识很久了。”
李牧静静地听,岳人歌也剥了颗荔枝,“十一年前我来花都,就跟他认识。那个时候他还只是个学徒,跟你一样,很年轻,又有点傲气。我那个时候刚开了狄俄尼,什么都没有。一个人单枪匹马,梁川跑出来跟我混,这么多年了,就算不是兄弟,也是兄弟了。”
“……是么。”清甜的荔枝,吃到嘴里,竟然也有点酸。
“他很好,是个出色的调酒师,但我一直希望他能出去单干,干出点成绩,”岳人歌又说,“我跟他说了几次,他都没有同意。”
“也许他是很恋旧。”李牧有些微的感同身受。
“是吗?”岳人歌看向他,“你也这么觉得?”
几乎也没有人跟李牧谈起过梁川。只知道他传奇、脾气大,处久了也知道这人很护犊子。大家怕他,也敬他,在狄俄尼里,他是除岳人歌之外最有威望的一个。
时间是个奇妙的东西,渐渐地能镂刻一个人最真实的模样。坏人,可能不如初见那样刻薄;好人,也未必真的那样无私。
李牧手里捧着荔枝,也不知道是吃,还是不该吃。半晌,认真地点头,“嗯。”
岳人歌看他有点天然呆,笑着摸了摸李牧的头,“你是个好孩子。”
一大碗荔枝还抱在怀里,因为岳人歌突如其来的亲昵,李牧不自觉地僵了僵背。这才想起来他们的姿态是多么暧昧:孤男寡男共处一室,顶上的一盏小灯将这屋内照得月白。风扇无声地吹着,因为摇头晃脑,所以一阵一阵的。衣服鼓起来,又瘪下去,发丝也凌乱,缱绻在脸侧,徘徊在额角。
岳人歌忍不住抬手,轻轻摸了摸李牧的额头。
他的手冰凉,让李牧想起夏日深山里冷冽的泉。动作是悄没声的,顺着脸颊滑下。李牧紧张地咽了咽口水,是要往后退。可这狭小的空间他又能退到哪里去呢?李牧很快就认清了自己的现状。
他不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