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时羞惭且愤怒地握住于斐另一侧的手臂,架不住他这样抱着自己,像是撒欢脱缰的大狗一样,穿过人声鼎沸的饭堂,穿过路灯泛黄的校道,穿过风中安静的铁丝围网,冲进田径场里。

他们的身后跟着欢笑着的少年们,间或“于斐!真有你的!把我们第一名拐走了!”“十圈哦!斐斐冲呀!”“于哥牛逼”之类的话。

乐时对于这样疯狂的行径发乎于心地感到嫌弃,于斐真扛着他跑了俩圈,听见他愈加粗重的喘息,乐时大力拍拍他的后肩,说:“放我下来。”

于斐在酣畅淋漓的风声里大喊:“我不放!”

乐时恶狠狠拧了一下他的手臂:“于斐!”

追风少年于斐并不理会他愤怒的警告,反而充分运用主唱位置无与伦比的肺活量,高声回答:“我这辈子都不放手!”就差迎着风怒喊我爱你了,乐时当即羞愤欲死,伸手蹬腿地挣扎,于斐抱不稳他,让他跌撞踉跄地跳了下来。

乐时满面通红,好在暮色黯淡,看不清楚他的脸面,乐时冷怒声音,问:“还要跑?”

于斐被他的语气一刺,登时有些委委屈屈,与乐时对视着,他气喘吁吁、断断续续说:“还要跑。我就是特别开心,特别想跑。你得第一名,我特别开心,你现在看着我,眼睛像装着整片大海,夕阳里的大海。我特别开心。我开心得要爆炸了。乐乐。我怕我接下来就会——”

他的眼睛特别亮,好像点燃的恒星落进了他的眼珠里,他们在夕晖的余温里四目相对,风和光在一瞬间被拉得很长,世界牵扯着动态的模糊静止、融化,他们仿佛身处宇宙中心。

安静一阵,还没等于斐把他的胡言乱语贯彻到底,乐时死力攥紧于斐的手,拉着他,在日落的大道上,带着无限燃烧的狂热的精力,以及满腔难以纾解的爱意,朝着天边那一线金黄色的余晖飞跑。

于斐在他的身后放纵声音地大笑,笑到嗓音都有些撕裂与发哑。

原本有些人跟着他们跑,可最后谁都跟不上这两人的疯劲,抱着膝盖喘着气,看着那俩人末日狂欢一般地手牵着手,开怀奔跑。禁不住地也跟着他们一起笑,嘴里骂着“神经病”,眼睛却被这纯粹的近乎于少年时代的疯狂烫热了。

周望屿干脆在运动场的看台上,开了一场小型的演唱会,有歌就来,没歌就聊。一时间欢声笑语,其乐融融。

乐时和于斐跑够了,浑身泡在汗里面,在跑道上慢慢地走,感受发着抖的小腿肌肉,每一下都重如雷鸣的喘息,看台上响起来一首《知足》,于是于斐边走边断断续续地哼,有时忘了词,乐时就替他唱下一句。

天已经完全暗下来,跑道上人迹稀少,于斐去握乐时的手,对方的手心冷而湿,全是汗水。

“乐乐。”于斐忽然说,乐时转头去看他的侧脸,昏昏暗暗,只剩模糊轮廓,但听声音,却能想象他唇边的笑意,“我突然很想写歌。我以前是很喜欢写歌的,刚进HP那会儿,什么小事都要写下来。想和你谈恋爱的时候我也写,和你一起走过的,日落的金色大街,手里拿着的炸鸡的油香味道,还有路灯底下你的眼睛,像沾了蜂蜜的玻璃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