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斐从那个习惯性的怀抱里脱身而出,把被子轻轻塞进乐时的怀里。
乐时往常睡得浅,于斐一动他就会醒,也许昨天睡得太晚,他只是搂着被筒翻了个身,闷闷地哼了一声。
借着淡薄的晨光,于斐看见他身上那套白底印花的睡衣,花样是一只纤细漂亮的小黑猫,似乎是粉丝的应援礼物,适合他的形象,挺可爱。
淡金色的阳光把乐时睡翘的发尖染成一层浅浅的金色,好像初熟的麦芒。
乐时的皮肤白得几乎要发光,半张脸埋进被褥里,留下因为深睡而泛红的一点鼻尖,薄薄的耳廓几近透明。
脖颈,手腕,衣摆掀开一点,露出半个腰窝的凹陷,小腿和脚踝裸露着,肌肉与关节的线条随笔勾勒,放松而饱满,这些被暖光笼罩着的皮肤与肌理,散发着干干净净的气息。
于斐看得嗓子发哑,他下意识地摸了摸脸颊,手心发烫。
于斐逃也似的躲进了洗手间,用冷水冲洗自己发热的脸。
他从不信奉一见钟情,但却在漫长的时间里反复上演怦然心动的情节。
微末的细节和图景,就足以让他情绪化地感动不已。
于斐深吸一口气,看着镜子前的自己。
头发蓬乱,眼圈青黑,嘴唇干裂,脸颊上流着水珠子,颧骨上有一丝苟延残喘的晕红。他慢慢地冷静下来,口干舌燥的感觉更加明显。
于斐出了门,停在饮水机旁边。他很轻易就找到了乐时的杯子,一个黑色漆壳,不锈钢内胆的马克杯,做工粗糙,杯身有隐隐约约的划痕,显然上了年纪。
于斐把那只杯子端起来,接了点凉水,借着点温热的晨光,一口气喝到了底,纯净水好像有点甜苦的味道。
杯子来自于一年前的磨合期,那时候他们天天吵架,为屁大点事情头破血流。
尽管知道分寸,动手的时候却免不得会跌碰东西。不知道是什么缘故,那次折腾得很厉害,于斐把人压在桌上,乐时把他的嘴唇咬得出血,他由此气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