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燕认真想了想,点点头,白皙的脸带点红,拉上了换衣间的帘子。
奶茶店就在衣服店的旁边,沈平格无论如何也没想到连燕会在那个时候逃离。他买了奶茶回去,换衣间里却是空荡荡的,新衣服挂在钩子上,他像是跑得仓促,急于离开他的身边。
那天下午,沈平格一直都在跑,却没有出声叫他的名字,他像是在捉一只麻雀,过分的声响会把麻雀惊走。半小时之后,他在荒凉的河畔找到了连燕,亲眼看着连燕爬上高高的桥梁,露出手腕处的白色绷带。手里的一盒药丁零当啷的响,这妨碍了他的动作。
如果他没有及时赶来,那一切会变成什么样子?
像上个月连燕在暴雨中的自杀,他辜负了一场酒局,在努力朝那里赶,却还是赶不及。疯了,或者失控了,头顶的阴云风雨淋了他一头,撞开门的时候,血液却还是流了很多,红艳而明亮的,弄湿了床单和地面的报纸碎,连燕只是安静地闭着眼睛。好像全世界都在哭,所以雨声瓢泼,率性直白。
但这次他赶上了,连燕来不及吃下那盒药,也来不及投入冰凉肮脏的河水中,就被他拦腰抱下,兜里的剩下两盒药也掉出来,药片摔到地面上,成了一场无法消融的雪。他们滚在肮脏的地面上,狼狈得很。连燕奋力地想要挣脱开他,开始大哭,呜咽着哭,甚至用亲吻脸颊来讨好他,比划说:哥哥,你不要拉着我了。
又隔着短袖薄薄的衣料去咬他的肩膀,可没什么力气,他慢慢抱住沈平格的脖颈,哭得抽抽搭搭,沈平格抚摸他的后颈,低头看他,声音沙哑:“你只是生病了。”
连燕不说话,几乎要喘不过气来。
“病会好的,都会慢慢好的,”沈平格眼睛发红,偏过头去,嘴唇触碰到他的耳朵尖。这儿分明那么宽广,他们却抱得很紧,好像天大地大,不过剩下他们两个人,“就当为了我活下去,好不好?”
连燕靠在他胸口处,一边打哭嗝,一边点头。
这件事情似乎只算得上那天的插曲,除了衣服脏一点,其余没什么不同。中午沈平格给他煎了牛排,吃完饭之后又去吃药。他牵着连燕的手,去书房里拿藏在抽屉的小盒子。
“你来书房翻过好几次吧,”沈平格拿出黑色盒子,打开,“怎么没发现这个?”
里面放着一枚铂金戒指,没有任何装饰。连燕有些茫然地看着那个戒指,伸手碰了碰,又很快缩回手。
“你说你坏不坏啊?把戒指藏在衣柜里,离开别墅的时候也没有带走,”他们坐在毛毯上,外面金色的阳光透过窗户照进来,澄澈明媚,铂金戒指折射出光来,“搬家的时候我才找到的,藏在你的笔记本里。”
连燕纠缠着手指,睫毛轻颤,他抬眼看沈平格,眼里是明显的不安。沈平格当着他的面戴上了戒指,尺寸有些大,在右手无名指上晃晃悠悠。他张开手指,光线于是穿过指间,在毛毯上也投下手的影子。
连燕轻轻扯了扯他的袖子,摇头,比划说:太便宜了。
“要收回去啊,”沈平格往前倾了倾身子,他们离得很近,呼吸都能感受到,温热的,“那我也送你一个便宜一些的,这样就算扯平了,我们都是小气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