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不让你来吗?你什么时候能听话一点,每次我让你不要那么做,不要那么做!你永远都不会听我的,一定要违背我的意思,你认为这样我会觉得高兴吗?连燕,我很累了,你让我休息一下,好不好啊?”
连燕知道这个时候自己不该哭,沈平格不愿意看到他的眼泪,可他控制不住害怕,他刚刚差点死掉了!沈平格还在吼他……连燕比划了对不起,可比划到一半又去擦眼泪,眼泪像是擦不完一样,一手的泥巴和血也藏不住。
沈平格不再吼他了,只是沉重的喘息着,像是累极了般,拉过他的手。
“跟我走。”
朦胧中,连燕看到了一旁的路人身影,他们围观吵闹,还在笑,这人间都欢喜雀跃,只有他们肮脏衰败,连燕还看到了女人的身影,熟悉又似幻觉的身影。沈平格带他走了,攥着他烂泥般的手,甘愿也弄脏自己、弄疼自己。
在这一刻,他们相同,都是灿烂庸俗戏中悲情角色。
作者有话说:
我看上章好多评论在猜沈平格会不会责怪连燕。肯定不会的啊,手机是他自己忘带的,意外发生谁也不会料到,连燕不算做错什么。
第114章
连燕两双手上都是伤口,深的浅的,但总归都是红色的。
沈平格还穿着那身黑色西服,分腿坐着,扣紧的手抵着额头,沉默在一边等着他的伤口处理完,那身衣服大抵是临时定制的,有些不合身,露出一节苍白的脚踝来。
连燕很怕疼,特别是用酒精消毒和涂抹碘伏的时候,可他无法再心安理得地去撒娇,只是攥紧手来忍耐疼痛。
“回去之后不要碰水,定时更换药,大概一个星期就会好,”医生指了指,“去那边付钱就行。”
如果没有他,或许沈平格已经在家里睡觉了,他白天那么累,一定睡得很快,但美梦计划被连燕打碎了。付完钱,连燕跟在他身后,他们走在回别墅的路上,一路上沈平格都没有回头看看他,没有像以前那样温柔和他解释,温柔安慰他,连燕觉得自己像脖子拴住了的狗,被踉跄地被拽着走,几乎要跟不上他,可当他们拉开距离,沈平格会慢下来,似乎在等着他。
从这儿到别墅,一共是四十三分钟。
徒步走了四十三分钟,膝盖疼,脚踝也疼,伤口发热,到了别墅,沈平格终于肯看看他,把他打横抱起来,失重感一下子传来——这让连燕突然想起来他之前偷吃东西被抓包的时候,脚麻了,沈平格也是这么把他抱起来的。
那时候沈逸明还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