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如果,”他又轻声开口,“多个人陪你一起去面对这些事情,会不会就没那么害怕了。”
连燕愣了下,眼睛还是通红的,怔怔抬头看着他,忽的觉得沈平格的眼神陌生。
食指勾住下巴,连燕还没反应过来,被动的仰起头来,接着嘴唇上传来柔软的触感,他倏地睁大眼睛,呼吸都停住,哭也忘记了——他看到沈平格的眼神,温柔又干净。
连燕不爱喝水,嘴唇常常干燥,可亲吻是湿润的,并没有进一步的深入,吐息之间,连燕闻到了很淡的酒味儿,好像喝了酒的不是沈平格,是他一般,是他没了意识和行动能力。
一触即分,沈平格松开了他,却仍离他很近,指腹摩挲过他的唇角。
“那我陪你一起去面对这些,”他说,“好不好?”
作者有话说:
我不记得枪支玫瑰这个比喻之前有没有用过了(挠头,用过的话和我说一声,我再去删掉这个比喻。
行了,可以换卷了。
因为是破镜重圆,所以恋爱期间会出问题,但其实破镜重圆我更喜欢的是那种因为两人性格原因而发生的矛盾,两个人既然都不是完人,那就避免不了犯错误,恋爱不就是互相磨合适应对方的一个过程嘛。
没看出来平格喜欢小燕,我的笔力和节奏问题,没别的问题。
第81章
外面突然落了鸟鸣,不知道从哪儿飞来的麻雀在枝头定下来了,声音不大,但在耳边像是月球挤压崩裂开一样,沈平格忽然觉得自己莽撞了。
他没这样过。
从小他就知道一切都需要规划,规划好的路径才方便比较,找出最近距离,可今晚一切都事发突然,他没有预先的准备——他是主犯,月光和酒精是帮凶,从犯是时间,共同酿造这场意外。
连燕似乎也没有缓过来,仍是望着他。嘴唇和耳朵都是红色的,像烂熟的草莓酱汁。
现在时间还不到九点,但沈平格把连燕送回他的卧室里,让他睡觉,手里还捏着那封硬壳推荐信,他用左手摸了摸连燕的头发,连燕头发很软,摸起来触感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