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脏好像都快跳出来了,耳朵好像都在震鸣——他实在太胆小了,根本不敢去表达喜欢,沈平格不会喜欢一个男生的,他不想让沈平格讨厌自己,连写个情诗都要用杜撰的,反正沈平格不知道班里有谁——他只是想借着别人的名义,给沈平格说点话。
他胡乱点点头,咬着嘴唇。
“上次和你说的话还记得吗?”沈平格把纸条叠起来,动作很慢,语气淡淡的,“不是说尽量不要帮别人递东西吗?”
连燕看向他,微微睁大了眼睛。
他很少被沈平格用这么冷淡的语气说话,上次他这么跟连燕说话还是刚知道连燕是被资助人的时候,他一时无措的看着沈平格,无法克制的难过起来。
沈平格这次没有哄他,纸条却也没有扔掉,随手拿着了,看了他一眼,拎着他的书包,转身走了。
作者有话说:
ball ball大家看着这章就在评论区里夸夸这篇文吧,我说真的,这篇文我有点撑不下去的感觉了,写的太长了,我把握不好节奏,真的很想听大家对这篇文的看法!
第43章
连燕在路上的树影斑驳里后悔了,他没有喜欢过别人,表达喜欢也是莽撞而直白,他只有在用笔的时候才敢大胆,其余的时候——比如他刻意去模仿别人的笔迹,比如他杜撰根本不存在的人名。
可现在沈平格的确是不高兴。
连燕觉得委屈,眼角都泛红,他跟在沈平格的身后走,明明挨得也很近,可他连去拉一下沈平格的勇气都没有。
干嘛他要喜欢沈平格啊?
他才是有病的那个人吧,他为什么会喜欢一个同性?
现在好了,沈平格烦他了,巴不得离他八丈远,话也不想跟他说了,他的好感喜欢没给别人带来任何的好处。
沈平格没有把那个纸条扔掉,完全是出于礼貌,连燕呢?他一点都没礼貌,沈平格都说过不要让他给了,他还是给。
本来就没人喜欢他,现在好了——连燕想,沈平格都不要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