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华之城》作者:完颜清潇
文案:
有一天,小狼崽和他的狼王谈恋爱了
Original Novel - BL - 中篇 - 完结
西方 - 第三人称 - 现代 - 强强
养成
许多年以来,严郡孤身一人走在这条没有尽头的、循环往复的长路上
踏过沼泽,荆棘缠身
有人对他说,留下的伤痕都是荣耀
可他知道,伤痕只是伤痕,是咧着嘴的嘲讽
他早已经准备好要葬身在这荒谬的浮世
然而意料之外的,他遇到了周晋——
那是第一次
在繁华之城灯红酒绿的虚假之外
他憧憬起阿尔卑斯山的圣洁
高智商战术流卧底攻 × 天赋爆表赌神受
*
第一人称的只是叙事者,不是主角哦~
本文第三人称滴~
第1章
去年夏天,我驱车沿着阿尔卑斯山脉一路游览,在因特拉肯短暂地逗留过三天。
这一小段行程是计划外的,只是因为这里的气候每到夏季就多雨多雾,出去六十多公里都是盘山路,开起来比较危险。
我运气差,路过时不巧错过了一个晴天,安全起见,只好留在这里等大雾散掉再走。
晚上我到镇子上瞎逛打发时间,发现一家小店,跟周围卖手表的免税店、卖肉肠焗面芝士火锅的餐厅挨挨挤挤地立在一块儿。
这个店的门脸空荡荡的,还挺惹眼,我四围找了一圈,都没看到他家的招牌在哪里。
从外面看,像是一个书店,不过半夜十一点早已经超出了正常书店的营业时间,现在还不打烊也是挺令人费解的。
里面吊灯散发着暖光,投在未经打磨的原木桌椅上,仿佛给这些家居套了一层毛茸茸的罩子。
窗玻璃上贴着各种书籍电影的海报,还有五花八门的照片,我发现这些东西都是用普通的半透明胶纸粘在窗玻璃上的,能够想象撕下来的时候得花多大功夫才能把残留在玻璃上的胶清理干净。
这种不修边幅虽然显得有那么一点儿天然美吧,但看上去也是挺傻气的。
我是被那些照片中的一张吸引,才决定进店里看看的。
照片拍的是那座名叫梅菲斯特的赌城,整整六百平方公里的地界,像是众星拱月一样,那城市中一切的事物,都是为了地处中心地带的那个大赌场而存在的。
照片上定格了傍晚时分的赌场,如同一个装扮华丽的巨大怪物,盘踞在城市中央。
那一阵子我对赌场文化非常感兴趣,怀着猎奇的心态到过梅菲斯特,在照片静止的画面中,我甚至能看到那里流动的光影声色,哀哭和狂欢,川流不息的高档汽车,出入赌场的锦衣华服和衣衫褴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