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哥为难的看了看怀里的花,“不是的。今天有两个人送,一位没留姓名,还有一位贺先生也订了花委托我们送过来。”
“贺……贺先生?”
“嗯,他有留卡片。”
乔冬欢接过“贺先生”的卡片一看,上面写了一行字:冬冬长大了,喜欢玫瑰?那就送给我长刺的小王子。 结尾简单的签了个“政”字。
姓贺的先生名叫政的还能有谁?更何况贺政的字笔锋有力,棱角分明。乔东欢一眼就认出来了。也怪他以前太过兴奋没看笔迹,否则也不至被人误导了半天。
玫瑰花和小王子是他们住在绅城时,贺政给他念过的故事书。
贺政是很喜欢这个故事的,不过乔冬欢却听不太懂。但是,小王子和玫瑰花他记得很清楚。
甚至在贺政离开之后,很多句子自然而然的跳进脑子里。
[有你在时我是脆弱的,而你走了,我就不再需要呵护了。我的脆弱是因为我要你呵护我,而现在你走了,那么就让我
坚强吧。本身我也是坚强的。]
现在贺政回来了,送给了他的小王子玫瑰。他从快递小哥的手里接过花,破天慌和颜悦色的道了句谢,“辛苦了。”
然后拎着花上楼了。至于另一束……
不好意思,野男人的花不仅不配拥有啤酒瓶更不配有姓名。双标狗就是这么任性。
乔冬欢刚进房间,就收到贺政的电话。
“花收到了?”
“嗯。”
“喜欢吗?”
乔冬欢红着脸,只是觉得花也没什么不好的。美丽的东西分什么性别?女人喜欢花,男人就不可以喜欢吗?
弄堂乔小爷打得了架,修得了车。既然可以打得别人趴下叫“霸霸”,就敢承认自己喜欢花。
“还好啦。”
“你喜欢的东西我都会给你。不许乱收别人礼物哦!”
贺政笑着挂上电话。只剩下乔冬欢一个人抱着手机在床上滚来滚去,傻笑个不停。大白痴!我不是喜欢玫瑰花,而是你
送我的东西我都喜欢。
第13章 猪队友
贺政挂上电话,脸上的笑意一时之间还来不及完全收起来。
助理敲门进来,“有份文件要请贺先生签名。”
贺政签上名。把文件还给他,“我上次订的车送到了吗?”
“出了一点点问题。可能会稍微晚一天到绅城。”
贺政抬眼看着他,目光一下子冷了下来,“出了问题?”
助理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低下头,“因为贺大少爷也看中了那款车。所以……”
“贺齐?”
贺家的事一时半会也说不清楚。但是大家都知道,贺齐是贺家的正房大太太生的,按古时侯分就是嫡长子。
虽然他不争气,但是,身份地位摆在那里。钟家又没倒,就算今时不如往日,多少也能替他撑些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