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不断的回头,池墨发觉凌歌跟着,于是加快了速度。
凌歌身上伤的不轻,浑身沉重万分,但心却是高高的提起,从来没有这么轻快过,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跟上他。
直到农场大门口,凌歌仍旧是跟着,跌跌撞撞的迈着步子,伤口凝着血块,时不时滑落下来,再流出鲜血来,混着尘土,成黑红色。
池墨和老人都停下了,眼睁睁看着凌歌终于体力不支,倒在地上,却仍旧是抬起头,朝着池墨和天天的方向爬。
“这丢下他一个,总归是活不成。”老人于心不忍,“要不给他养好了伤,再让他走?”
池墨抬头,农场边的电线杆上,站着黑漆漆的乌鸦,死死盯着下面拼命爬动的男人,似乎就在等一个时机,一哄而下,食他的骨肉。
池墨叹了口气,只好与老人一起,把凌歌背回了家。
凌歌浑身上下不少的伤,大大小小,新旧伤有上百处,单是处理伤口,就花了池墨一夜的时间,把人包成了个粽子,动弹不得。
凌歌的伤倒是其次,重点是这人仿佛被洗了脑,叫池墨是“主人”,叫天天是“小主人”,池墨改了几次没改过来。
一个冬天过的殷实,家里的活基本都被凌歌干了,干的极好,完全看不出来这人以前是当影帝,不是做仆人。
天天粘着凌歌玩游戏,凌歌有求必应,给天天教画画,唱歌,还有表演。
如果不是看到凌歌教天天对着镜子练表情,立角壁,池墨差点忘了,天天的理想是成为一个演员。
在池墨的默许下,凌歌教天天的越发多,练习说话语调,体验表演,无实物练习……
凌歌是科班出身,基本功扎实,教起天天来也是得心应手,天天对凌歌非常尊重,凌歌对小家伙也是倾囊相授。
眼看着春暖花开,凌歌经过一个冬天,也是旧伤痊愈,池墨找了一个结实的背包,在里面塞东西去。
“主人?”凌歌看池墨似乎在寻找什么,立即过来问询:“主人你需要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