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简鹿却突然沉下脸,将衣服塞到导购小妹手里:“不要了,深时我们去下一家。”

他自然是注意到了小妹的目光,一想到深时被其他人的眼睛盯着看心里就像有把火在烧一样,不舒服得很。林深时倒是无所谓,他早就习惯被人看了。

两个人在导购小妹失望的表情中走出这家店,简鹿还愤愤的说:“老是盯着陌生人看,一点都不礼貌!”

“那是因为我好看。你丑,所以没人看。”林深时一本正经的说,他觉得简鹿这是在嫉妒自己。

其实以大众眼光来看,简鹿怎么也说不上丑。他188的个儿,身材不错,长得也挺帅。如果不是因为和林深时站在一起,普通人见了也要喊一声帅哥。也只有在林深时这里,他才会被嫌弃“丑”。

更准确的说,在林深时的审美里,就没有几个人是长得好看的。就连他自己,也只是觉得顶多算还可以。

简鹿早就习惯了他的脑回路,顺着话说:“你也知道自己好看啊,我才不想除了我之外还有其他人看你呢,巴不得把他们的眼珠子都给挖下来。”

“自私。”

“这叫吃醋!”简鹿纠正道。

“吃醋呢,是夫夫间的小情趣。比如说——你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我去给别的男人做饭,你会不会难过?”

简鹿停下来,期待的等待林深时的答案。他知道,如果提其他的这人肯定毫不在乎,只有涉及到这方面才会有所触动。林深时沉吟半晌,认真的说:“如果你敢,我就把你的另一条腿也打断。”

他这倒不是因为吃醋,而是一种强烈的独占欲,以及作为上位者日积月累,埋在骨血里的、必须对自己的东西拥有绝对掌控力的霸道思维。

简鹿背后一阵发寒,在大冬天的活生生被林深时吓出了冷汗,他偷偷的摸了一把手上的鸡皮疙瘩,在心里扇了自己几个大嘴巴子:我叫你嘴贱!

“我绝对不会!”简鹿赶紧发誓,又往林深时身边凑近了点儿,哄道:“你知道的,我只想给你做饭,做到我们都没力气再动弹了。喜欢你,这是一辈子的事。”

林深时微妙的看了他一眼,他发现这几天这人一言不合就开始表白,老是说一些肉麻的话。沉迷工作和事业的林总厌烦一切除此之外的东西,尤其是谈情说爱,于是勒令道:“不许再说这些话,你说了我也不会信的,别白费口舌。”

“好,以后不说,我做给你看。”简鹿又被泼了冷水,高涨的情绪一下子就从云端上跌落下来了,但很快就重整旗鼓。刚雄心壮志的表完态,又可怜兮兮的说:“不说我会憋得很难受的,少说一点可不可以?”

“………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