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叔叔可真够脸皮薄的,最少在之前她和妈妈提起这件事,妈妈可没红脸。
虽然原身的愿望当中希望爸爸和妈妈在一起,当时她也想着给妈妈重新找一个好男人,但是这些年来她都没有为这件事着急过,
因为她不确定妈妈需不需要一个男人的陪伴。
向薇从不觉得女人必须依附男人,也从不觉得女人的一生中就必须和男人结婚生子才算得上完美。
所以她不会为妈妈做决定,完全让她自己来选择。
只是一旦妈妈遇到适合的男人,她会站出来帮着查看查看,确定这个男人不像上一任那么渣男,而是值得托付一生的人。
易华叔叔就是这个男人。
想想也是,这五年来两人相处的时间很长,年龄适当,兴趣一致,而且都是单身,还各自带着一个孩子。
这么看来他们真的很相似,感觉完全就是一个翻版,也不知道这两人是如何擦起火花。
不过,不管怎样,至少向薇对易华叔叔还是蛮满意。
更重要的是妈妈确实挺喜欢他。
他们之间没有很浓烈的爱意,也不像原书当中那么纠缠来纠缠去,而是平平淡淡,就像是细水长流一般。
向薇还挺喜欢这种感觉。
和易华两叔侄相处在一块让她有一种家的感觉,从两口之家变成四口之家想想感觉也挺好。
只不过这俩人的速度实在是太慢了。
一个顺其自然。
一个光是承认就已经开始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