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把手枪有什么特别的吗?”伸手接过唐征递过来的左轮手枪,顾宁疑惑地询问出声。
“这是我自己制作的第一把手枪。当时,我找了很多专业人士,教我制作这些零件。修改了很多次,才做出了这把手枪。那时,我只有十九岁。”想起那个时候,唐征笑了。
听到唐征的话,顾宁震惊地瞪大了双眼。“唐征,你真是个了不起的天才。其实,有的时候我一直在想。如果你三十二岁那一年没有出现那次的实验室爆炸事件,那么,现在的你是不是还在国家的军事研究所里。是不是已经成为了最厉害的军事科学家。是不是永远也不会认识我这么个人。”
听到媳妇这么说,唐征蹙起了眉头。“为什么要这么想?或者说,你希望我把我的一生都献给军事事业?打一辈子光棍?”
闻言,顾宁噗嗤一声乐了。“你说话能正经一点儿吗?我是说,让你做雇佣兵做普通人,太埋没你的才华了。你这样的人,就应该做一个了不起的科学家。”
“我不这么觉得,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如果我现在还在实验室里,那么,末世的到来,会让我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呆子惶恐不安、不知所措。但是现在,情况却完全不一样。我有能力有实力,我可以保护我爱的人,我也可以保护我的家人。这样不是更好吗?”
听到唐征这么说,顾宁点了点头。“也许吧!”
“宁宁,这是我的相册!”从柜子里拿出了一本相册,唐征递给了顾宁。
伸手接过来,打开第一页,顾宁看到了一个圆滚滚的小胖孩,光着屁股躺在床上的照片。
“嘻嘻嘻,这个小胖子是你啊?”指着照片,顾宁好笑地问着。
“嗯,这是百天照。我小的时候比较胖!”
“哈哈哈,我还真没看出来,原来你小时候那么胖,不过挺可爱的。肥嘟嘟的,在脸蛋子上捏两把一定很好玩!”摸了摸唐征的百天照,顾宁翻开了第二页。
这一本相册里都是唐征的照片。记录下了唐征从出生一直到四十八的所有记忆,照片里有唐征小时候肥嘟嘟的样子。有唐征十几岁时候,青涩的模样,有唐征上大学时的照片,也有唐征拿到双博士时的照片。还有,唐征穿着迷彩服手里握着枪,在其他很多国家邮寄回来的照片。
用手指轻轻摩挲着那张完全陌生的脸,想着这一百零七天,一直都陪伴在自己身边儿的爱人,顾宁的眼眶有些发红。这个,这个就是被食肉蚁吃掉的那个唐征,这个就是他的爱人原来的模样。是唐征现在灵魂的模样。
“唐征,以后,我一定要好好的疼你。把你受的那些伤痛都一一抚平。”搂着唐征的腰,顾宁把人抱进了自己的怀里,语气坚定地安慰着对方。
“好!”轻声应着,唐征亲了亲爱人的嘴唇。